前篇討論有版友提到此次改革方式是鼓勵勇於升遷任事 才把年功俸的薪水挪給必定拿甲的
主管加薪 這說法我是深不認同
要解決主管低薪跟鼓勵升遷的問題怎麼會是從考績獎金下手? 難道忘記公務人員有主管加
給這東西嗎。 調高主管加給而不是跟基層分食考績獎金才是正道不是嗎
更何況主管表現一定值得拿甲嗎? 騙人沒出過社會 ? 用考績獎金補償主管的說法難道不
是跟本次希望加強鑒別優劣人員的目的背道而馳嗎? 難道主管都不需要鑒別
回過頭來。國家這兩年並不是沒有錢。而且還是大賺 有盈餘的情況下還選擇苛扣基層薪水
那不代表中華民國政府跟跟國巨 無印良品等公司之流半斤八兩。觀感令人唾棄也就在意料
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