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barepeat (nbarepeat)
2024-04-01 08:04:04最近有人在談離職的問題
其實我覺得政府把那65趴扣起來真的很不合理
那個本來就是該給我們的
不過政府改的規定也沒辦法
只是好奇把自己提撥那35趴拿回來的話
比如10年前繳了4萬
那40,000的利息怎麼算
10年前開始用複利算嗎
還是直接40,000×現在一年的利息給你?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04-01 08:11:00以勞退對比,雇主給了就就是勞工個人財產沒有在收回去的,同樣勞工也不能提早取回自付額,這是個奇怪的立法
作者:
kunnsei (kunnsei)
2024-04-01 08:11:00政府真的很賤,這個可能要打憲法訴訟==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24-04-01 08:34:00我也覺得這部分是不是違憲了 相對剝奪感很重
"福利"就這樣啊~ 領年終獎金前離職也是放棄獎金只是時間很長。 不能提早取回當是為了社會穩定吧畢竟勞工月光族很多, 給你早點拿回去不如強迫存著
作者: y932987 2024-04-01 12:38:00
怕你們離職啊 所以才搞這招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24-04-01 12:59:00
政府需要資金護盤
作者:
cossin (tancot)
2024-04-01 16:30:00垃圾政府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24-04-01 16:58:00是違憲啊
任職滿5年 到65歲還是有 不過要看破產了沒...
作者: Civil (不良小企鵝) 2024-04-01 18:30:00
很扯 難怪大家都想跑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4-04-01 23:23:00
當時退撫都快垮了 給65趴不是就地正法了
作者:
needeng (abcd)
2024-04-02 08:13:00啃還錢就不錯了,就怕哪天無恥的政府賴帳不給。現在大法官都政府的人,一點公正性都沒有。
作者:
batfish (球神阿飛)
2024-04-02 16:28:00違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