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之前有一家廠商叫大鑫, 送大陸的黑心快篩過來,...
因為很多機關跟他買, 最後食藥署有叫他回收200多萬劑
既然有做回收這個動作, 代表有些機關已經既遂了 ( 如果真要講: 查驗或驗收不實的既遂)
但這件事是廠商進去蹲, 承辦人並沒有因為這樣進去蹲,...
二, 所以以下這個案子, 我就覺得很奇怪了:
a. 新聞: 廠商拿假照片來驗收, 承辦人也給他過
b. 承辦人沒有審查出照片是假的, 還是驗收付款, 固然有過失,
但貪汙治罪條例其實不罰過失阿
c. 新聞又講, 這家廠商一樣拿假照片去很多機關驗收, 那如果這個案子有罪
, 那那些他機關已經驗收付款的應該也要另案偵查, 全部抓起來關吧?
d. 然後新聞又說: 偵查中, 圖利款項不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