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bop (我是誰)
2025-01-02 15:53:20一、可以看工程會這篇函釋的附件
將薪資列為固定金額的編列方式,有哪些費用要編列 比較清楚
https://reurl.cc/eGknNm
二、相關勞動法條
1. 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該費率普通事故保險含就業保險1/%,詳就業保險法)
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一般受僱勞工「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保險費合計之被保險
人與投保單位分擔金額表」每名派駐勞工每人每月勞保投保薪資級距計算
2.「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3條
雇主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二.五按月提繳
3.「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
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計算這些費率都是採投保級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