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尤聰光╱即時報導
「肉身」坐軌、臥軌輕生,列車若沒事,也不會判有罪。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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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陳姓男子酒後心情不好,闖進鐵道坐軌企圖輕生,造成一列區間車急剎車險翻覆,案經台東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不過,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法官認為「肉身」遭火車撞擊不足於造成傾覆、破壞,因此,判處陳男無罪。台鐵司機無奈說:「以後開車,眼睛只能放亮一點了」。
去年6月間早上陳男因91歲高齡母親身體健康不佳,再加上時機不好,肉攤收入不夠繳納市場的租金,心情鬱悶喝了點酒後,竟闖入自家附近平交道內,並坐在鐵軌上抽菸,意圖輕生;未料,一列北上區間車司機員突然發現疑似有人坐在鐵軌上,立即鳴笛並急踩剎車,約距陳50公尺處列車停止,司機員遂請陳離開,但陳不為所動,報請警方處理。
案經台東地檢署偵審時,陳坦承不諱,檢察官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提起公訴。不過,地院審理時,陳辯稱「自己有輕生的意念,但沒有意圖要使火車翻覆或破壞妨害火車的安全」。法官也認為列車急剎沒有造成乘客受傷,就算肉身遭撞擊,也不會造成列車傾覆、破壞,自然不構成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要件,判處無罪。
不過,有司機員透露指出,「鐵軌上有任何障礙物,其實很難辨認物體是否會對列車造成威脅,通常一但發現鐵軌有障礙物,先會鳴笛再做出剎車動作,如果障礙物體在轉彎處時,列車行進中急剎,非常容易造成出軌傾覆,這是有案例可循,應該參考」。
「大家都來模仿,那還得了。」另有台鐵人員憂心的說,每個人心情不好闖入鐵道,最後都沒事,那以後司機員開車,只能眼睛放亮一點;雖然列車急剎沒有造成任何傷害,但延誤班次運作,這個損失難道不算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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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2/1706028
作者: solomonABC 2016-05-19 18:31:00
沒撞到就沒事。撞到算你司機業務過失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6-05-19 18:39:00
台灣法官都是考試的菁英
作者:
cbakyle (...)
2016-05-19 18:42:00這不是恐龍什麼才是恐龍!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6-05-19 18:46:00緊急煞車,乘客摔傷,結果司機業務過失傷害有罪,躺鐵路的無罪,哈哈哈哈哈
作者:
wcc960 (keep walking...)
2016-05-19 18:51:00所以要到傾覆、破壞才算妨害安全嗎? 劇烈搖晃導致摔傷等不算妨害安全,代表法官覺得要到出人命才算數就是了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05-19 18:55:00難怪為何很多人要考律師的原因了...
作者:
Ikaruwill (浮き世から舍てられし)
2016-05-19 19:06:00法官是連新聞都沒看不知道鮪魚撿下去至少要一個鐘頭嗎
作者: tjustic (老爺) 2016-05-19 19:14:00
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不是只有刑事而已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6-05-19 20:08:00意思是用別的法調起訴就有機會嗎?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5-19 20:12:00酸民可以先翻翻法條嗎?他的目的是自殺,不是破壞鐵路
覺得法院可以擴大法律解釋,自殺也算殺人 適用271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5-19 20:21:00樓上別鬧了,那275可以廢了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5-19 20:22:00如果他是把車停在平交道,才可能用 184 來判。
作者:
a5mg4n (a5)
2016-05-19 20:28:00看到異物剎車跟ATP或EB作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作者:
tc1026 (乞丐養狀元)
2016-05-19 20:28:00271第二項確實可以考慮適用
作者:
a5mg4n (a5)
2016-05-19 20:30:00照某司機的標準,在彎道上搞到自動剎車的也要被送辦了
作者: Imperidan ( ) 2016-05-19 20:32:00
這法院是怎樣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16-05-19 23:02:00法官腦,不意外
作者:
wush (wush)
2016-05-20 07:34:00ker ker 一堆酸酸被法官打臉
作者:
cbate (自由是用錢買不到的)
2016-05-20 09:28:00北七法官,以後大家酒後駕車好了,因為酒駕不一定會發生車禍
酒駕是抽象行為犯,不需要證明是否有危險即犯罪OK?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5-20 10:25:00連「危險犯」有區別都不懂,就不要出來丟臉了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05-20 10:31:00每日一笑話
作者:
mbmax323 (尖頭雕花鞋)
2016-05-20 10:57:00闖入線路這件事本身不就違法鐵路法了嗎?怎麼會無罪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5-20 11:37:00鐵路法哪一條跟你講有「罪」的?
作者:
mbmax323 (尖頭雕花鞋)
2016-05-20 12:47:00違法不一定有罪就是,哪違反可以怎麼懲辦?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5-20 12:51:00樓上,有種東西叫行政罰。如果都沒有確實不能辦
作者: mrpigHDL (Howard) 2016-05-20 13:57:00
法官只就檢察官起訴的罪名進行審判,要怪也是怪檢察官搞錯罪責吧…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5-20 16:51:00違法有分:刑事法→犯罪、用刑罰,民事法→民事求償行政法→行政罰 (例如常見的罰單)
作者:
Fiztcc (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
2016-05-20 17:00:00什麼是抽象行為犯啊? 某u又出來秀下限了
作者: svel ( ) 2016-05-21 01:43:00
這法官是智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