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0日電)
台灣高鐵原取得的高鐵事業發展用地,去年全數交還政府,高鐵局今年底前,率先在
站竹站及台中站招商。
台灣高鐵當年除經由BOT方式興建高鐵外,還與政府簽訂站區開發合約,取得車站旁
共約30公頃土地,但從未實質開發,加上後來遇上財務問題,去年財改時,與政府解約並
歸還土地。
高速鐵路工程局說,今年底前會先針對新竹站及台中站的事業發展用地招商,主要是
這兩站附近的生活機能都已成熟,可優先推動。
高鐵局說,高鐵事業展用地就在高車站旁,適合開發為旅館設施、會議及工商展覽中
心、餐飲業、休閒娛樂業、百貨零售業、金融服務業、通訊服務業、運輸服務業、旅遊服
務業、一般服務業及辦公室。
台灣高鐵返還的事業發展用地,包括:桃園站區8.55公頃、新竹站區3.13公頃、台中
站區11.30公頃、嘉義站區3.14公頃、台南站區4.02公頃。1050710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607100015-1.aspx
(中央社 201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