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於法無據的Pokemon「禁玩令」!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6-08-07 12:25:23
於法無據的Pokemon「禁玩令」!
作者:洪國華(律師)
任天堂手機遊戲「Pokemon GO」歷經千呼萬喚,終於在台灣提供下載,剛上市第一天就讓
大批的玩家聚集在公共場所,一同拿著手機抓「寶可夢(神奇寶貝)」,但也如同外國先
前的許多情形一樣,許多管理單位十分不願意看到這種玩家聚集,紛紛以各種理由主張該
處不適合玩「Pokemon GO」,有的寫信給營運公司,希望撤除該場所出現寶可夢(神奇寶
貝)的可能,甚至如台鐵更主張依法要一律禁止在進站後或鐵路沿線玩「Pokemon GO」,
但不禁令人懷疑,這種針對特定遊戲玩家所發布的禁止公告,法律依據到底在哪裡?
台鐵向來用來處罰旅客的規定依據,來自於鐵路法第65條以下的罰則,根據新聞報導指出
,似乎是打算援引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的規定來論以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
以下的罰鍰,只是遍覽該項共計11款的規定,實在沒有一款規定,有授權台鐵可以在只要
看到有人玩「Pokemon GO」,就可以開罰的規定,雖然台鐵認為「Pokemon GO」的玩家常
常會邊走邊玩,可能和其他旅客擦撞或是妨害通行的情形,似乎是想援引鐵路法第71條第
1項第10款所謂「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
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的規定,來主張開罰,但只要看一下這個規定的文字,就會知
道台鐵根本於法無據!
首先,鐵路法這款規定禁止的對象是「滯留於通道」、「阻礙他人通行」、且「不聽勸離
」,換句話說必須要三個要件都符合,才能依法開罰,現實上,玩「Pokemon GO」一定都
會符合上述三個現象嗎?台鐵根本沒有證明,仍必須回到個案處理,例如,在坐車廂座位
上玩「Pokemon GO」,就不算滯留在通道上了,試問台鐵如何開罰?
其次,在通道上玩「Pokemon GO」上一定會阻礙別人通行嗎?笑話,台鐵多得是人潮稀少
,每小時不到100個人進出的「民代車站」或「蚊子車站」,就算是在這種車站的通道上
玩「Pokemon GO」,客觀上要認定是「阻礙他人通行」,極其困難,何況「Pokemon GO」
玩家就算玩得入迷,往往也會跟著人潮前進,如果只要玩手機就算「阻礙他人通行」,那
蹲下來綁個鞋帶、暫時停下從包包裡面拿個東西,恐怕就更能被鐵路法依這款規定處罰了
吧!
最後還要「不聽勸離」,也就是說就算在符合了上述這兩個要件,台鐵執法人員還要上前
去先勸告對方離開,停止上述的行為,且玩家不聽勸,才可以開罰,也就是說,就算台鐵
要強行在法無明文的規定下禁止玩家在進站後玩「Pokemon GO」,形式上也還是要踐行一
個「勸離」的動作,否則無法開罰。換言之,台鐵根本沒有一個只要看到有人玩「
Pokemon GO」,就可以上前去開罰單的權力!
雖然,台鐵或許還可能會主張依照《鐵路運送規則》第4條的規定,認為玩「Pokemon GO
」可能會構成該條所謂「明顯傷害自己或他人之虞,或有騷擾他人行為」,因此要終止契
約,但只要實際上到馬路上去走走就知道,邊走邊玩「Pokemon GO」,實際上卻平安無事
的玩家所在多有,相較於一些喝得醉醺醺還來搭火車的旅客來說,台鐵恐怕要先禁止這些
人進站,才有不讓玩家在站內「Pokemon GO」的說服力。甚至以往法院少數案例中,台鐵
有主張旅客違反鐵路運送規則這條規定,要求旅客負起責任的,就是當年的「火車性愛趴
」案,試問玩個「Pokemon GO」的嚴重性可以和該案相比嗎?
邊走邊玩「Pokemon GO」或許有其危險性,但在一個邊走邊滑手機根本是習以為常的時代
,政府有可能一律禁止這種行為嗎?就算立法院真的通過了這樣的法律,那起碼也要如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第73條一樣,明文設置「行動電話條款」,才有符合憲法
上所謂「法律保留原則」或「授權明確性原則」,並且更不應該只針對個案來因人設事,
只禁止「Pokemon GO」,難道台鐵可以證明,如果邊走邊玩其他手機遊戲,就不會發生危
險,所以只要禁止玩「Pokemon GO」,其他都不用禁止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60807/923796
作者: kkStBvasut (奧匈帝國皇家鐵道)   2016-08-08 19:12:00
推中國傳統法就是習慣制定的很嚴苛 但不一定會執行到表定程度
作者: cookeeshop (陳奶茶)   2016-08-08 11:00:00
不用動就會有怪了,大溼沒玩過齁。如果遊戲和AMD合作大溼會砲臺鐵落後嗎?
作者: zx126126987 (亞月)   2016-08-08 10:50:00
本來就沒有法源依據 人家就事論事也要被酸民嘴 你自己笨掉下去月台還要台鐵負責喔
作者: twice899660   2016-08-08 10:07:00
全球都瘋狂的東西,確有人想趁機戰台灣人愛跟風,跟不上時代潮流的古董……*卻
作者: AI3KB24 (信心毅力勇氣~~~)   2016-08-08 09:25:00
臺灣本就大小事愛跟風了呀,一直如此胬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6-08-08 08:55:00
說愛跟風的可能眼睛業障很重,沒看到國外瘋狂的程度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6-08-08 08:24:00
台鐵根本是跟著電視台在炒自己去淌這渾水搞不好發新聞稿或是審視法律的人連Pokemon go怎麼玩都不知道,就被記者的誘導性回答套住了月台上玩就要開罰,更多玩臉書玩Line的人不用罰嗎?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6-08-08 06:48:00
說鐵路運規的文章看完再嘴好嗎?*「出嘴」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6-08-08 01:12:00
法律人淌什麼渾水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8-08 00:19:00
你覺得有用嗎?家屬找立委開個記者會台鐵就被摸頭了
作者: twice899660   2016-08-08 00:00:00
臺灣人最愛跟風……歐美表示:
作者: AI3KB24 (信心毅力勇氣~~~)   2016-08-07 23:45:00
不用急拉,過陣子就退燒了,臺灣人特別愛跟風一頭熱又不是不清楚胬
作者: zxcc79   2016-08-07 12:28:00
哈哈
作者: lion1227 (阿達)   2016-08-07 12:29:00
這篇說的很對
作者: pamafan (pamafan)   2016-08-07 12:29:00
不能禁止,那就什麼事都不用做了嗎?
作者: enternal (LaqiTruku)   2016-08-07 12:29:00
想也知道那只有勸導成份居多,律師有必要這麼認真!?
作者: pamafan (pamafan)   2016-08-07 12:30:00
連宣示的動作都沒有,出事要怪在誰頭上?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6-08-07 12:32:00
台鐵都把旅客當白癡 以為都自己說的算數
作者: mouse711217 (ONEPIECE)   2016-08-07 12:34:00
台鐵也只是當旅客出事了可以說我有公告了喔
作者: skasia886 (sparkkill)   2016-08-07 12:34:00
等到有人摔死了在來靠北台鐵 鬼島
作者: happy89128 (笨笨)   2016-08-07 12:35:00
出事台鐵才能說事先已經警告了 不關他的事
作者: zxcc79   2016-08-07 12:42:00
就算明文禁止的東西,遇到激動的旅客就轉彎了呢區區寶可夢?哈哈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6-08-07 12:44:00
要勸告「為了您的安全,請不要在行進時滑手機」這樣子做決定的權力就在旅客身上。而不需要「奶媽」到去管旅客是在滑什麼。在宣告「禁止」的時候,就把自己加上了執行的任務。
作者: bshft (Nobody)   2016-08-07 13:01:00
旅客低頭玩遊戲出事當然是台鐵的錯阿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6-08-07 13:45:00
律師快要成為台灣台新亂源了嗎?
作者: kigohcy (風櫃店庄小孩念國中)   2016-08-07 13:50:00
樓上,過去16年就已經是了…
作者: Behave   2016-08-07 13:51:00
一個遊戲能炒紅成這樣,律師機靈的出來刷存在感也很合理
作者: vobor (藍色大象)   2016-08-07 14:19:00
別禁止啊!! 我才剛想all in龍巖的股票耶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8-07 14:20:00
這篇從現行法律面來檢討台鐵、捷運公司作法是否合理,說人是亂源的怎麼不提出文中哪裏有問題?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07 14:23:00
只要長官公文批准,就可以禁止不然你當公文都假的嗎?都沒效力嗎?行政命令就不用遵守嗎?沒有人說民眾只要遵守法律然後可以把行政命令和公文當成屁喔?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8-07 14:24:00
哈哈哈,法學大濕又一傑作!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07 14:26:00
這律師真的懂法律保留原則?哈哈哈哈
作者: jojoSpirit (JoJoSpirit)   2016-08-07 14:33:00
廢話連篇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6-08-07 15:27:00
一堆在那邊崩潰帶風向的有本事就全面禁止滑手機,不要只針對單一遊戲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07 15:29:00
你知道Line和這個遊戲的差別在哪?Line FB可以動可以不動 這遊戲要強迫走動 就這樣
作者: kalamotoro (moko)   2016-08-07 15:30:00
這樣是否也侵犯隱私呢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6-08-07 15:30:00
通常「廢話連篇」、「亂源」之類的情緒性批評就是沒論點或是沒能力討論啦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6-08-07 15:30:00
這個遊戲也可以定點不動啊
作者: wiabc (cbaiw)   2016-08-07 15:37:00
u大濕先去玩過再來說要強迫走動這種鬼話好了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6-08-07 17:54:00
u大師去玩玩嘛,就可以比媒體專業了。
作者: twice899660   2016-08-07 18:30:00
一堆跟不上時代的,難怪這麼奴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07 19:07:00
我就是玩過啊,人不動地圖也不會動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6-08-07 19:27:00
地圖不動沒錯 但地圖沒動也會有神奇寶貝阿 XD
作者: MakotoHaruka (真琴 遙)   2016-08-07 22:12:00
人不動坐車也可以動啊XDD
作者: CKnightalker (偽˙西奈駝客)   2016-08-07 23:28:00
不用禁啦,只要落實出事情之後非歸責於台鐵,侵入軌道者影響運行或造成事故的人要賠償就好了
作者: iLtz (噗~)   2016-08-07 23:28:00
鐵路運輸機構還有旅運服務規約可以使用,不需要直接寄出鐵路法,在付費區玩直接解除或終止旅運服務契約
作者: kuter (卡特)   2016-08-09 01:17:00
這篇講的中肯 臺鐵就自以為跟上熱潮 拿石頭紮自己腳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16-08-09 11:35:00
臺鐵想要逾越法律做擴張性解釋又想要包裝在依法行政的大旗下
作者: s19951231 (上兵)   2016-08-09 18:26:00
舉重以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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