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興車站列文化景觀 台鐵提訴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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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局更正公告後的「勝興車站鐵道」文化景觀,將一號隧道以北的周邊用地都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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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山線勝興火車站及周邊鐵道沿線有豐富的人文、鐵道文化歷史資源,苗栗縣文化觀光局
登錄為「文化景觀」,其中一筆廣達11公頃的鐵路用地,台鐵擔心未來土地處分受限向中
央提訴願,已遭文化部駁回。
台鐵企劃處地權科人員表示,台鐵當然不希望土地利用受限,因此提起訴願希望苗栗縣府
確認是否有必要將大片土地都畫入文化景觀,如確有文化資產價值,台鐵也只能配合。
文觀局文化資產科長洪一珍指出,舊山線勝興車站及相鄰的二號隧道,縣府前年10月公告
為文化景觀,繼談文湖鐵道砌石邊坡、出磺坑後、成為縣內第三處登錄的文化景觀。
但隧道部分當初公告項目為「山洞」,台鐵認為定義不清,建議增加車站北方的一號隧道
、車站南方的二號隧道及沿線設施的範圍登錄,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討論後,今年4月
更正公告「勝興車站鐵道」文化景觀的面積範圍,將台鐵建議的地號都納入。
洪一珍說,變更後土地面積比原來的大了三、四倍,從隧道北口延伸到三義車站南側,沿
線鐵道及土地多達11公頃。
台鐵向文化部提訴願,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認定更正後的文化景觀有必要維持新的公告範
圍,因沿線有村落、民居、樟腦廠、涵洞、土地公廟,更能豐富文化景觀內容,擴大範圍
可免日後發生濫墾濫建。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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