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友不實扭曲 畢旅青春慘變屍速列車

作者: andy663 (Capitalbus663)   2016-09-20 23:39:50
PTT首po,新手上路請見諒!
回應一下原po的疑問
由於我們畢旅也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而我也向相關單位詢問
就給各位做個參考
首先附上台鐵局長信箱的回覆:
日前有高中生於阿里山森林鐵路的嘉義車庫參觀,並在導遊的確認之下,在一段未行駛的
鐵軌拍攝躺軌照,此照片引起某一個鐵道迷社團的成員撻伐,指出他們違反鐵路法57條,
但本人查閱該條規定如下:
「旅客乘車、託運人託運貨物、受貨人領取貨物,應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令及站、車人員
之指導。
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
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但鐵路電化
區間,除天橋、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
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嚴禁放牧牲畜。」
但在此案例中,他們所躺的地點在嘉義車庫,是公開的旅遊景點。
假如該鐵軌並沒有廢線,但該地為旅遊景點,且開放時間內應無任何車輛會行經該路段,
所以應無違反法令之虞。
所以想請問在廢線或是勝興車站等無車輛行駛之旅遊景點臥軌是否有違反鐵路法57條之規
定?
親愛的旅客您好,首先感謝您對阿里山森林鐵路業務的關心,有關您指陳的事項,謹答覆
如下:
一、嘉義車庫園區是個開放式園區,提供遊客參觀森鐵早期機車頭與車廂,嘉義車庫
園區其中一鐵路主線為阿里山森林鐵路載客觀光營運使用,其他放置車廂之鐵路路線
,仍有車輛編組及調移時使用,每條路線均為營運路線。且園區內鐵路旁亦設置平交道及
警告標示牌,公告嚴禁行人及未經核准之車輛在鐵路之路線、橋樑、隧道及站區內、非供
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違者依鐵路法第70條規定罰鍰。因園區路線皆有車輛運行,躺軌行
為實有安全之虞。
二、另嘉義車庫園區權責單位係屬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本處已將此案轉請該處妥處。
敬祝平安喜樂。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阿里山森林鐵路管理處 處長 張錦松 敬啟
另外林務局的回應如下:
您好:
依據鐵路法57條第二項:「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
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
車庫園區雖為旅遊景點,但仍在營運中,列車及調車均會通過。為了您的安全,台端拍攝
地點之鐵軌上仍不宜通行或停留。
敬祝 安康
林務局 嘉義林區管理處 敬上
※ 引述《odami (odami)》之銘言:
: 有幾點疑問.
: 1.阿里山森林鐵道現在是給台鐵(代?)管理嗎?
根據台鐵局長信箱的回覆,阿里山鐵路路線為台鐵管轄,而嘉義車庫園區則是林務局嘉義
林區管理處所管理
: 2.如果依照法條來說是適用鐵路法的範圍內嗎?
台鐵認為該路線仍有正常使用,所以躺軌拍照行為有違反鐵路法之虞。
而林務局則認為該地是旅遊景點,所以不宜通行及停留。
: 3.怎麼台鐵沒有出來維護一下路權,沒解釋說是所謂的觀光路線還是正線?
該事件中,我們學校拍照使用的軌道是車庫內調度用的鐵軌,但台鐵則解釋該鐵軌有調度
用途,所以還是算正線
: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6-09-20 23:43:00
車庫園區的設立其實就很曖昧...當年設這個是為了降低民怨拉攏市民而來
作者: zxcc79   2016-09-21 00:42:00
官方認證的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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