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回應你這篇好了
請拿出要先收票價的規定好嗎? 我在等你提出耶
別提不出就講一堆廢話來唬人
※ 引述《Dukoff (Dukoff)》之銘言:
: 「使用悠遊卡拒絕列車長補票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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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網路教學,指出旅客使用悠遊卡進站時,就完成驗票手續,可以「拒絕」車上列車長
: 針對搭乘自強號超過70公里的部分補票,或者「謊稱身上沒錢,要用悠遊卡內部的餘額去
: 扣款」,或者謊稱「身上沒錢,到車站再提錢補票」等,以規避車上補票之網路討論,小
: 弟我提出一下見解,希望回歸良善的乘車環境。以下小弟我試圖改變這種想法,當然,您
: 若執意維持原有作為,就不必再多看下去,畢竟小弟使用文字要對人性價值觀改變的造成
: 影響,有其困難度。
使用電子票證 要查票使用電子票證? 這ok 那扣款也請使用電子票證
要補現金也ok,那比照普悠瑪阿,直接把規定拿出來,台鐵不拿規定出來怪旅客刁難?
好不就好棒棒? 最後說好的規則在哪? 拿不出來就別抹黑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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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們思考一下,如果您是便利商店的員工,而消費者以現金購買商品,或是以信用
: 卡購買商品,你會不會有不同的對待的臉色?當然不會。同樣的,對列車查票而言,使用
: 現金購買的車票,跟直接使用悠遊卡搭車,亦不該有不同的對待。而乘車者也一樣,使用
: 悠遊卡等電子票證,亦不應自視為可以擁有較佳的不同待遇。
這論點很好笑,先請教一個問題,到底是旅客刁難車長還是車長刁難旅客?
你的論點我只看到車長刁難旅客,不給車上預先加收票價就把旅客當逃票再看
你說使用電子票證搭車沒有差別待遇? 騙鬼唷
車長會認為被旅客刁難還不是台鐵高層害的
覺得被刁難就跟高層反映阿
用那甚麼鬼內規來加收票價
要加收ok阿,規則拿出來大家白紙黑字照著走
最後說好的規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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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您知道搭車是一種「契約」嗎?所謂的契約,就是雙方立於「平起平坐」的地位,
: 各取所需,各盡義務。而不是出錢的人最大,提供服務的最小,這是必須要先釐清的!但
: 是,契約這件事情,很可能因為雙方規範的條款無法盡善盡美,所以,一定有灰色地帶或
: 是漏洞的地方,那我們必須思考,我們是要採取良善的角度,一般人認為可以讓契約雙方
: 保持良好的永續關係的方式進行;或者相反的,在灰色與漏洞的地帶,想盡辦法把自己的
: 利益極大化,反正契約沒說清楚的地方,只要對我有利,我就選擇性的去做,而不管良善
: ,不管雙方的永續關係?
契約? 台鐵一直說旅客買票台鐵運送旅客到站是一種契約,這我非常認同
但契約的行程必須雙方都知道且認同契約內容和條文
請問一下當成自強要預收票價的條文在哪?
雙方契約內容不同,卻要旅客遵守旅客端契約沒有的內容,這到底是契約還是聖旨阿?
最後說好的規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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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們回歸使用悠遊卡搭乘自強號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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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是否要有差別待遇」之下來看,列車上的驗票人員,如果看到你排隊買紙票,就給予
: 尊重的眼光,但如果看到你拿悠遊卡,就給你鄙視的眼光,這樣,您一定會不舒服,同樣
: 的,驗票人員也會有這樣的背景概念,不管怎樣的票種,都是平等看待。台鐵的票種太多
: 了,如果都要差別待遇,我想,驗票人員應該也會人格分裂,一個車50個座位,馬上臉色
: 要變來變去,彷彿顏面神經失調。
不好意思,持電子票證的旅客出站還是會過卡扣錢,並非沒有付錢
然而今天台鐵的態度就是把旅客當成會少付錢,包含你這篇也是一樣
旅客不是不付錢,而是要扣可以,從電子票證扣
用電子票證的主因就是方便、快速、不必使用現金
你要預先補差額票價要用現金那直接買票不就得了
萬一出站被扣自強還得去找站務,快速方便又不見了
與其罵旅客刁難車長怎不叫台鐵直接把內規拿出來公告?
如果台鐵公告要預收差額票價,我以後不再宣導這種事,肯定配合補票
但很抱歉的是台鐵目前沒有相關規定說要先補票
既然沒有,旅客就沒有配合的義務
最後說好的規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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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們反思,當我們使用悠遊卡,已經可以用區間車打九折的價格來搭自強號了,已經是
: 政策上的利多了,為什麼我們還要去思考有沒有更多悠遊卡的利益可以獲取?為什麼超過
: 70公里要補自強號與區間車的票價差時,還要刁難查票人員??難道使用悠遊卡的旅客,
: 不能跟使用紙票的旅客一樣的權利義務?
沒人想要多獲取利益,你這樣講根本是把不配合預收票價的當逃票者來看
不是旅客刁難車長,而是車長刁難旅客
這很難懂嗎?
另外旅客到底有何義務要配合預收差額票價? 你規則都講不出來,講一篇廢話是有用?
最後說好的規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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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從「契約」的角色定位來看。搭車購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如果您覺得台鐵的規定
: 是不合理,那沒有人「強迫」你一定要使用台鐵當作運輸工具,也就是說,你的運輸上的
: 需求可以「選擇」不與台鐵訂立運輸契約,這就是契約自由原則!今天您選擇了台鐵,就
: 等於必須遵守著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且針對權利義務所沒有規範完善的地方,以善良風俗
: 的角度去維繫。
我選擇與台鐵訂立運輸契約
但契約內容必須雙方都相同,但補差額票價的合約是哪一條?
重點是你這整篇都提不出到底是運輸契約的哪一條可以要求旅客先補差額票價
講句坦白的,你打一篇不如直接貼規則,這樣我臉會比較腫
最後說好的規則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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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面小弟所說,契約一定有灰色地帶,有漏洞,但端看你要用良善的行為去應對,還是
: 要取巧取得個人利益極大化的行為去應對,這都是可以思考的。就如「信用卡」條款,是
: 不是也有灰色地帶,然後可以利用灰色或規範疏漏的地方,去取得很多點數來取得很多利
: 益,而讓你稱她為「卡神」。但端看你自己的價值觀。
有漏洞? 有漏洞就補阿
這漏洞旅客造成的嗎? 憑甚麼自己的漏洞不改規則不改系統設定
結果要車長刁難旅客?
說好的規則貼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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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鐵是百年的組織,職員與列車老化嚴重,人力嚴重不足而工時過長,設備上缺乏政治力
: 的支持而缺乏經費更新,但仍拖著老命為著全島運輸血脈的暢行而提供服務。同樣的,在
: 有關運輸契約上的規定或公開揭露等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如果您與台鐵是互相依存的關
: 係,維持雙方良善的利益才是永續的,而非利用契約規定不夠詳細、契約揭露不夠完善等
: ,來謀取小利,這都不是維繫契約雙方良善的好氛圍。
謀取小利? 別把不配合的當逃票者來看,你這根本是一種汙衊
現在不是契約皆露不夠完善
而是契約內根本就沒這條規定
你貼一下好嗎? 拜託你了 求求你了
但如果貼不出來請別汙衊別人是逃票者
說好的規則貼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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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您當然可以要求我找出各種規定的條文來討論,包括契約、包括法規。但有很多事
: 情是本於良善的心就可以去推知的,法規與契約只是把它具體化罷了。如果您不贊同台鐵
: 的規定,您也不願意驗票人員對你查票,而仍非常在意用悠遊卡搭乘自強號在超過70公里
: 的部分要補差價,或者嫌惡查票人員設備簡陋無法直接扣款,那您可以依據契約自由改搭
: 別種交通工具,而設備簡陋方面相信查票人員也知道設配現況造成的擾民,而不會硬要執
: 行。但一切的一切,秉持雙方都遵守權利義務,秉持對各種票種都一視同仁,回歸到運輸
: 的核心而不是利益核心,相信旅程必定是順心順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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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旅客改其他工具 vs 台鐵補足運輸契約內容
明顯後者簡單多了
台鐵不做怪旅客刁難
旅客也是遵守契約內容阿
補差額票價也是要有所依據
但通篇你根本提不出依據就不斷地說不配合補票是錯的
現在是清朝嗎? 車長嘴等於皇帝嘴 要做事都不用有所依據 只要看心情爽就好嗎?
最後還是問個問題
你的規則何時要貼?
你的規則何時要貼?
你的規則何時要貼?
你的規則何時要貼?
你的規則何時要貼?
你的規則何時要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