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wenx (歐文)》之銘言:
: http://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7453
: 補票
: 無票旅客上車後主動向列車長或查票員申請補票者,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
: 如無正當理由或於驗票時始聲請補票者,除補收應收票價外並加收已乘區間五成票價,
: 起程站不明時應自該次列車之始發站或最後驗票完畢站起算。
:
: 這邊也沒規定拿區間車票搭自強號需要補票啊...還是台鐵規章其實有更詳細的版本?
鐵路運送規則 第18條
前項所稱持用失效車票,係指旅客越站、未依車票記載之列車或車廂種類
、持用不符身分車票或逾有效期間之車票乘車。
台鐵的確沒特別說越級乘車要補票(網站上找了一下沒有 不過應該有寫在某地方吧)
但是這種狀況已經被寫明是持用無效車票
車掌查票查到後要求補票完全沒有問題
所以回到源頭還是要請問支持補票派
電子票證超過70公里可以被車掌要求補票的依據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