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搭高鐵欺負列車長 遭罰1萬元
http://udn.com/news/story/2/2060149
台南某紡識集團翁姓董事長(62歲),搭高鐵拒絕補票,搬出「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
朋友」,嗆列車長「要弄你」,並以髒話辱罵列車長,桃園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金1
萬元。
桃園地院調查,翁姓董事長去年8月14日晚間10時10分到台北參加婚禮後,搭高鐵返回台
南,因商務艙的票已售空,買了自由座,上車後向黃姓列車長表示,「我是高鐵執行長鄭
光遠的朋友」,要求列車長務必為他找到空位。
黃姓列車長費心地幫翁找到商務艙空位後,向翁表示「我有事要忙、待會幫你補票」,翁
聞言不滿,在車廂大聲咆哮「我是執行長朋友還要補票?隨即打電話給和傳3通簡訊給鄭
光遠投訴黃服務態度不佳。
10多分鐘後,黃接到高鐵「旅客服務控制中心」無線電通知,指翁確為執行長的朋友,不
必補票;3分鐘後,車行至桃園站時,翁不接受黃的解釋,當眾以台語髒話辱罵黃,還稱
「要搞你、弄你」等語。
法院審理時,翁坦承當天喜宴有喝了些酒,因不滿列車長服務態度,台語髒話才脫口而出
,他解釋是口頭禪,沒有侮辱的意思,法官則認定足以貶損人格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