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電子票證超收票價疑惑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16-12-06 21:23:13
噓 ultratimes: 只要有搭到自強號就是用自強號費率算無誤 12/06 20:50
→ ultratimes: 高雄-板橋區間 板橋-台北自強 仍以自強號算 12/06 20:50
→ ultratimes: 規定就是這樣,你連自認倒楣的資格都沒有 12/06 20:51
→ ultratimes: 因為收的票價完全符合規定,沒多收你半毛錢 12/06 20:51
規定如下:
五、 票價計算
電子票證票價計算方式與本局現行乘車票計算方式相同,依搭乘車種對應之票價計算方
式計價,成人(全票)按下列票價全額計收;兒童、敬老及愛心票按下列票價半價計收:
(一) 搭乘莒光號、復興號及區間車旅客:按起、迄站區間車票價9折計價。
(二) 搭乘自強號旅客:
1. 乘車於70公里(含)內,按起、迄站區間車票價9折計算。
2. 乘車超過70公里,票價分為以下2段計算後加總計價:
第1段:前70公里以區間車票價9折計算。
第2段:超出70公里部分,超出里程以自強號費率(每公里2.27元)計算。
(三) 自強號乘車70公里(含)內之認定:
非指自搭乘自強號起算70公里,而是總合各級列車之搭乘及轉乘在70公里以內,均收取區
間車票價並享有電子票證優惠。搭乘自強號於迄站時總里程超過70公里以上(包含所有轉
乘),即就超過里程加計自強號與區間車差額,莒光號(含)以下列車不額外補收。
不管你是搭什麼車,前70公里就是用區間車9折票價計算,
超過70公里,若搭自強,超過的里程以每公里2.27元計算,若是區間,則一樣區間9折。
以原PO的例子
台北(28.3)站開始算70公里,是到新豐(95.8)—竹北(100.6)區間
這部分票價就算台北—新豐 區間車好了 票價99元,電子票證89.1元。
而新豐(95.8)—苗栗(140.6) 里程44.8 自強票價 101.696
89.1 + 101.696 大約在188元左右
你出站剛好是自強時間帶 台鐵也是判定你是搭自強 (不管你轉乘什麼車 規定都有寫)
所以這個票價是很合理的.....
如果你不想被扣 就到中壢之後出站再進站吧 還可以再享有一次70公里優惠 ~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6 20:50:00
只要有搭到自強號就是用自強號費率算無誤高雄-板橋區間 板橋-台北自強 仍以自強號算規定就是這樣,你連自認倒楣的資格都沒有因為收的票價完全符合規定,沒多收你半毛錢
作者: yustar (像呼吸一樣)   2016-12-06 21:33:00
第(三)條規定有寫到,謝謝。以後轉乘乖乖出站再進就沒錯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12-06 21:43:00
u 大濕根本沒搞清楚電子票證搭乘列車的算法
作者: klementhsu (klementhsu2000)   2016-12-06 22:39:00
推清晰講解 然後簽名檔不推對不起自己
作者: luther0583 (((((((((((()))))))))))))   2016-12-07 09:44:00
這篇紅字就是重點了,已經寫在規定內,不同意就不要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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