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821215100: 想聽投稿人的故事~有大大分享嗎 04/04 23:47
以下節錄黃某對於5432新馬普悠瑪出軌看法逐字稿:
普悠瑪事故中證明出軌主因並非超速的關鍵證物:「防脱護軌」。
行政院調查小組報告中提到,普悠瑪在新馬彎道臨界出軌速度是時速121公里,但卻故意
作假不提在外彎加裝的L型「防脱護軌」,至少可提高其臨界出軌速度20公里,也就是時
速121+20=141公里以上才有可能出軌,而根據行車記錄器影片,計算出出軌當時時速只有
133公里,並不會出軌。
主軌主因第7、第8車火車頭動力組主風泵故障跳脫失壓,在新馬彎道傾斜異常,造成車身
激烈摇晃,尤振仲司緊軔煞車瞬間,使第8車的主風泵缸壓掉到6bar以下,火車頭動力組
啟動列車自我保護機制強制停車,使普悠瑪列車一分為二,有如我們騎腳踏車或機車在高
速下急煞前軌,當然會出軌翻車。
台鐵官僚及基層員工多半知道防脱護軌的作用,但在順從與虛假的組織文化下都絕口不提
,僅我這個吹哨者敢說。難怪董家提告民事,不只要告台鐵官僚,還要告不敢講實話的基
層值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