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標題 原住民告贏了! 亞泥20年花蓮採礦執照確定撤銷
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916/BKMIYX35ERDIVHR67GDXQY6TQI/
發表日期 2021/9/16
亞洲水泥公司在花蓮縣的大理石礦採礦權獲延展至2037年爭議,經當地太魯閣族居民
以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宣判駁回亞泥上
訴,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年做出的撤銷展延處分判決,確定亞泥2017年獲經濟部
礦業局延展20年採礦執照應撤銷,原住民獲得勝訴。
最高行今天傍晚發出新聞稿指出,《礦業法》的採礦行爲是影響到原住民族群及傳統
文化的典型土地開發行爲,因此立法者在《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中課予義務
,國家在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該與原住民族進行諮商同意的參與程序。
法官認為,亞泥公司於1973年取得花蓮縣秀林鄉及新城鄉大理石礦採礦權,1978年獲
第一次展限至1997年,1998年又獲第二次展限至2017年,2017年獲第三次展限至2037
年,展延處分事前均未踐行《原基法》規定的尊重原住民族意願、平等對待、諮商同
意等程序,原住民族只剩下接受決定及繼續開發的事實。
法官強調,亞泥上訴意旨雖主張可於展限後補正參與,提供原住民就業、水土保持及
生活照顧等,但這充其量只是開發者提出的事後回饋,存乎開發者單方意願,此種事
後參與已無濟於事,無異使維繫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的土地流於私有化及不停止的
開發行爲,違反《憲法》及《原基法》,因此認定北高行撤銷展期處分判決無違誤,
駁回亞泥上訴,原住民勝訴確定。(李奕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