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普悠瑪出軌釀18死 司機員尤振仲二審仍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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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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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出軌案,台鐵司機員尤振仲。(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發生在2018年的台鐵普悠瑪號出軌意外,造成18死的慘劇。列車駕駛員尤振仲被依照過失致
死罪,判刑4年6月。案件上訴第二審,尤男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沒有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
(ATP),也沒有超速。全案於27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這起意外發生於2018年10月21日下午近5點左右,當時台鐵宜蘭線一列由樹林車站開往台東
車站的6432次普悠瑪自強號列車,在經過蘇澳鎮新馬車站時,列車以超過速限(75km/h)的
速度(141km/h)進入半徑306公尺的新馬站彎道,導致列車前進方向第1節車廂右側車輪浮
起後出軌並向左側傾覆,隨後第2至8節車廂也相繼出軌,扭曲呈「W」字形,最後造成18死2
51傷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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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出軌案,造成18人死亡。(圖/運安會提供)
事發後檢方進行調查,認為認為司機員尤振仲雖在事發前發現列車異常並進行回報;但他在
未經允許下就貿然關閉ATP,最後超速進站引發意外。檢方因此對司尤振仲,以及時任台鐵
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綜合調度所總所長吳榮欽3人,依照「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一審
宜蘭地院審理後,認為尤振仲關閉ATP且超速達140公里,是造成意外主因,因此重判有期徒
刑4年6月;至於柳燦煌、吳榮欽2人則獲判無罪。
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開庭時,尤振仲否認犯罪,他表示,列車上加裝ATP,也有遠端監
視系統,他不斷與調度員回報,怎會「貿然」關閉ATP?而對檢方指控超速的部分,他回答
「列車一直是故障的,速度根本起不來,何來超速之有?」至於檢方請求高院,一審獲判無
罪的柳燦煌、吳榮欽在本案中也應負責,應改判有罪。
另外也有罹難者家屬到庭陳述,有人表示,台鐵提供不安全的列車,讓司機員開著問題列車
替乘客服務,等發生事情後再把司機員當代罪羔羊,這根本是在家屬的傷口上灑鹽,希望法
院能給個公道。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2-10-27 10:25:00大家覺得 還有誰該判刑 指名道姓一下
作者:
ayuhb (ayuhb)
2022-10-27 10:26:00判什麼不重要,公司化就夠了
作者: willy1215 (還未下船) 2022-10-27 10:27:00
所以真的有人覺得一定要完全無罪喔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2-10-27 10:29:00還有人當他是英雄 除了他都該判刑
除了他當天行控要求繼續開的人呢?還要直屬長官,要就直接台鐵相關人等一起算總帳啦,就只想推給司機
作者: willy1215 (還未下船) 2022-10-27 10:55:00
我是同意除了他還有人要被審問,只是不太接受這樣就能說他是無罪的
作者:
hunng5 (阿豪)
2022-10-27 10:55:00當然要司機扛啊,高官繼續升官發財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22-10-27 10:56:00判好輕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0-27 11:10:00繼續開怎麼會有事 有問過能不能開了啊 都回可以慢慢爬了除非真的不能開 不然當然是要開到容易換車的站
所以當時制度司機如果接到車子覺得壞掉有問題 有權力拒絕開車 臨時宣布停駛嘛?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0-27 11:13:00當然可以啊 但如果事後判定能開 就照台鐵規定逞處啊當初的問題是含著煞車 開不快
我以為含著煞車應該算不能開… 原廠設計還能慢慢動是讓你勉強能把他開去修 不是讓你載客…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0-27 11:22:00記得後來有要換車了吧,是哪站換的問題 符合爬去修吧
作者: willy1215 (還未下船) 2022-10-27 11:25:00
預定花蓮換編討論點就是為何不抓後面的車在宜蘭站接駁而已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0-27 11:27:00台鐵含著煞著開應該不是第一次 以前記得常常有焦臭味看看台鐵有沒有相關規定 而且這個也有嚴重程度問題
坐到正要開去修的車 也是很衰 就算當天沒出事 也是大誤點…. 還會擋到其他班車
台鐵好久沒停駛列車了,之前誤點幾百分也不敢停,笑死,再出事也不意外
某種程度來說,他應該要判得比李義祥更重才對圈內人 而且職業就是司機 這種事情更不應該不慎李義祥某種程度來說也只是衰小而已但這個是一個訓練有素的司機卻犯了不該犯的錯 不一樣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0-27 14:25:00這不算訓練有素吧 那根是定速 不是出力%數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2-10-27 15:01:00第一線人員真的要聰明一點,不要管上面什麼壓力。以後有狀況就停掉拒絕行駛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22-10-27 15:16:00
罪有應得,開到翻車害死人當然間接因素還有很多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0-27 15:21:00他的想法 就跟冷氣不涼 就開18度那種行為一樣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22-10-27 15:44:00
要判幾年這邊的人才滿意?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22-10-27 15:50:00
不能比花蓮搞貨車掉軌的輕那個司機已經連命都沒了
作者: willy1215 (還未下船) 2022-10-27 17:46:00
j大,你可能要想想未來有國民法官這制度那個是用抽的
作者: tn0062 (Landou) 2022-10-27 19:15:00
凹大師難得中肯
作者:
small28 (東摸摸西摸摸)
2022-10-27 20:38:00司機就是防火牆 讚讚讚
作者:
zainu (Charlie Brown)
2022-10-27 20:58:00一碼規一碼吧!高層的部分就是罪證不足,司機被判4年半沒什麼好去說他無罪的,且還毫無悔意我覺得4年半都算輕的了
作者: nyami 2022-10-27 22:11:00
公司化最大稻草
作者: austin0353 (Chen-hao) 2022-10-28 01:03:00
先不管擅自關ATP,光不知MR要多少、MRPR有動力連鎖就
作者:
lichem (LetItGo)
2022-10-28 08:47:00司機就是一個被推出去背鍋的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22-10-28 09:52:00副總工程司真可憐,被阿里阿撒的司機害到
作者: kazuma2028 (星辰) 2022-10-28 10:45:00
不會覺得司機是無罪的,但他也不應該扛全部吧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0-28 10:54:00刑事不就這樣 其它人不就公司內部逞處
不能含著煞車開那長下坡就準備超速不是每個車都有電軔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2-10-28 15:34:00司機沒錯才能叫背鍋吧我看司機的判決 也只扛自己的罪責而已
他不是在速控模式下電門直接拉到140嗎?就43樓形容那樣
作者: worksmart (worksmart) 2022-10-29 09:48:00
所以故障車沒停駛,繼續開是誰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