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581 (球給痣劫!!我愛他的熊庹)》之銘言:
: 題目1
: 小明用他 70 歲母親的身分證花了 369 元買一張臺鐵台北到台南的敬老優待票。小明拿著敬老票
: 乘車,到了台南站出站時站務員查票發現小明不符敬老身分,屬於持用失效乘車票,而且沒有正
: 當理由,便要求加收票價。請問小明又再付了多少錢?
: A.185 元
: B.369 元
: C.738 元
: D.1,107 元
: 這題我跟強者朋友討論的結果,
: 依台鐵運送契約第23條4款規定:
: 應購全票旅客持用身分不符車票或車證乘車,查票人員 應於原票記載身分不符,並應重新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差額,如無正當理由並加收已乘區間百分之五十票價。但非搭乘指定之當日當次列車者,視為無票乘車處理。
: 依上述規定,搭配上題目給的數字和情境條件,實在搭配不上四個選項...不知道各位看法如何?
小弟某站高級打雜工
這種狀況得先分開回答
若小明持優待悠遊卡 在出站刷出前被查獲
此時卡片還沒扣到錢 那麼我會補全票再加收五成
補票單作為憑證 卡片予以0元解卡
若是刷出後才被查獲 只能補半票加收...
但若是購買一般車票
實務上我都是補應付票價差額(也就是半票)再視狀況加收五成
普太3K被列車長以重新補票再加收理由同我第一部分回答
因為在車上被查獲時卡片本身並未執行扣款 故一樣不存在應付票價差額再加收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