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台鐵34年月領9萬碩士段長晚節不保為了1萬8000元差旅費吃上官司
台鐵一名段長詐領差旅費被判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4/12/04 14:36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
在台鐵公司服務逾34年的蔡姓電務段長月領9萬元,竟然貪圖每次200元至400元的差旅費
,他從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底為止,總共虛報47次差旅費,詐領1萬8000元被公司發現
送辦,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判處拘役80天,罰金10萬元。
判決書指出,碩士畢業的蔡男在台鐵公司從基層做起,屢獲功績,一路升到電務段長,因
為督導軌道安全、電務配合道岔工程,常有機會離開辦公室到工地勘查,他利用此機會,
虛報出差勤務,若全日出差可領400元,半日出差則為200元。
判決書表示,蔡男本人明明在家裡或辦公室,卻填寫到外地出差,總共詐得1萬8千元的差
旅費,總共犯47罪。
被告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他說,自己將屆齡退休,因妻子罹癌,需要他照顧,請
求法官給予他自新或緩刑的機會。
但法官認為,被告身為高階主管,濫用權限盜領差旅費,若給予緩刑,無異宣示「將詐款
繳回即無責任」,被告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本案不適宜緩刑。被告共犯47罪,依一罪
一罰,判處拘役80天,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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