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點集結,前方括弧為某方說法,如果有其他觀點推文後會轉貼上來。
不過接下來是睡眠時間我盡量轉貼,但時間太晚可能明天才會再貼上來。
原篇推文中的爭點,以版主修文後的時點起算,但希望接下來歸在這篇集中討論。
1.(自救會) 交通部和遠通之間契約說「全數轉置」。遠通雖然答應,但在轉介過程刁難、
羞辱。甚至後來在合約規定的期間內未完成轉置,那這樣遠通算是違背承諾?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4225012-1.aspx
2.(自救會) 當初遠通和交通部協商的勞工代表是各收費站指派人選? 是否黑箱作業?
資料來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698
3.(自救會) 有許多收費員表示,他們很多都有家庭,很難輕易離開家鄉工作。但遠通的工作大多是在
其他地方,這樣相當難得到工作?
資料來源: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7698
4.(自救會) 自救會要求:「就地安置」>「新雇主安置」>「職訓轉介」,是否合理?
資料來源:http://ppt.cc/UgO8
5.(ji394xu3) 當初白紙黑字規定非公務員也不負責轉介,要求遠通安置收費員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