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JLi ()》之銘言:
: 縣/市/鄉/區道:管養機關:地方政府交通局(注1)
工務局/建設局(直轄市)或工務處(縣/市)
: 專用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 → 地方政府交通局(注1)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道路機關
: 註1: 以台中市為例,交通局僅只管理交通規畫、大眾運輸、標線設置與號誌計畫
: 其餘路上設施、舖面、路下設施多由建設局管理。
除了高公局、公路總局是道路養護與牌面統一管轄外,
各直轄市、縣市不一。如臺北市路名牌(號誌上)、指示牌是交工處,而養護是新工處
新北市市道、區道養護是養工處,市區道路是區公所
牌面由交通局負責(感謝anddy & Peter資訊)
: 註2: 不同縣市可能是不同名稱或不同主管單位。
: 若公路、市區道路有重疊處,
: 法理上,『市區道路』優先於公路。
: 唯習慣上,各直轄市內『國道/省道』有部份管理單位仍為高公局/公路總局。
: 【以下管理法源為『內政目→市區道路管理條例』】
: 水防道路: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 養護機關:地方政府建設局/工務局/養工處/水利局(註2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處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 產業道路:管養機關:農委會→環資部林務局(林道)
自然保育署
: 農委會水保局→環資部水保地礦署(產業道路/農路)
臺北市境內由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管轄
: 國家公園路: 定義:國家公園內所有道路(法源: 市區道路條例)
: 管養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處)
國家公園管理處沒有接養,只是因為他是
都市計畫與建築管理機關,任何拓寬等養護行為
需要國家公園處同意
國家公園隸屬於內政部營建署,所以牌面由國家公園處設置
國家風景區隸屬於交通部觀光局,牌面由公務總局設置
可以看出市區道路歸屬於交通及建設部之後,路權統一會更落實
最好營建署的道工組都能併入公路總局
讓政策規劃(路政司)與執行(公路局)都在交通及建設部內
可以改善目前二元的缺失
直轄市政府下設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府外局,屬於外部機關)
縣市政府下設處 苗栗縣政府工務處(府內處,屬於縣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