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人本示範道路」 塗銷機車格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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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在各行政區共推動13條「人本示範道路」,
平鎮區延平路二段完工1年來,人行道原有機車停車格遭塗銷,住戶、商家前無處可停放
機車,方圓1公里內也無公有停車場,民眾怨聲載道;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魏光譽表示,
經評估民眾確有停車需求,月底前將施作停車彎,約占用三分之一人行道空間。
延平路二段 停車場少
延平路二段沿線住商林立,前年9月施作人本示範道路的人行道長約735公尺,寬約4.3公
尺,去年初完工,將既有30多個停車格塗銷,禁止機車停放,但周邊無公有停車場,民眾
難改舊習,變成違停,警方每月平均在此開單告發逾15件。
莊姓市民說,人行道顧名思義供人行走,禁停機車乍看立意良善,卻忽視機車族的使用需
求,在自家騎樓停機車、自行車,卻被拍照檢舉,美意淪為擾民。
月底前將施作停車彎
內政部預告將修法讓機車退出人行道,市議員楊家俍認為,修法應考量因地制宜,執行也
應保留彈性,否則會衍生更多問題,延平路二段路幅約10公尺,包含路肩、機慢車優先道
、2個汽車快車道,周圍也無公有停車場,若在路肩設置機車格恐有安全疑慮。
交通局經會勘與蒐集民眾意見,決定月底在人行道路緣設置停車彎,供民眾停放機車,若
仍不足,將再劃設約20個停車格。
另外,桃園市未升格前有公告騎樓屬於道路範圍,非經指定不得停放車輛,但早年都市計
畫道路狹小,無法設置充足停車空間,如今交通局研議比照台北市、新北市,在騎樓停放
機車後可提供1.5公尺以上通行空間的騎樓允許停車,力求在通行與執法間取得平衡,預
計月底公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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