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美國交通號誌佈設…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21-03-12 09:02:22
推 ludoren: 這個還好啦,有些更醜的是放任廣告隨便亂掛,尤其是雲林不03/11 23:24
→ ludoren: 曉得為何紅綠燈是警局養護的,反應被違法亂掛廣告都消極03/11 23:24
→ ludoren: 甚至不去拆掉,不然就是交給公所或是環保局處理,然後責任03/11 23:24
→ ludoren: 交給公所也沒有拆掉廣告照樣掛好掛滿03/11 23:25
直轄市有交通局,號誌基本上就是交通局的業務。不過目前在台灣,
還是有一些縣沒有交通單位,是由警察局負責號誌設置跟維護。除了雲林之外,
彰化目前也還是。有一些設交通(旅遊)處的縣市,才轉由交通(旅遊)處負責,
像新竹縣的交通旅遊處2011年才設置,在那之前號誌也是警察局的業務。
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廣告牌沒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
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規定,是由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以及鄉(鎮、市)公所為執行機關,所以廣告牌由環保局或公所拆才合乎規定。
題外話,其實對在政府機關上班的人來說,這不過就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他們對於這方面的重視跟積極程度,
當然不可能跟重視到會一直反映的民眾相比,因為重點是別犯法就好。所以,
我覺得只有「認真對待自己工作」的人,批評政府機關做事才有說服力。
有些人對特定事物積極執著,但對自己的工作一樣只是為了賺錢應付而已,
如果是學生,則是只為了拚ALL PASS而不是拚HIGH PASS。說真的,
那種人其實跟自己口中不積極用心的公務員相比,本質上沒有什麼差別。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0-03-11 23:24:00
這個還好啦,有些更醜的是放任廣告隨便亂掛,尤其是雲林不曉得為何紅綠燈是警局養護的,反應被違法亂掛廣告都消極甚至不去拆掉,不然就是交給公所或是環保局處理,然後責任交給公所也沒有拆掉廣告照樣掛好掛滿
作者: tyytt (踢歪歪踢踢)   2021-03-12 11:11:00
末段中肯
作者: zxcv800530 (zhonglin)   2021-03-12 11:49:00
跟公務機關交手太多年了,很多公務員基本的pass都做不到,擺爛到底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21-03-12 11:54:00
因為太努力不小心是會犯法的 當然保飯碗優先
作者: neon7134   2021-03-12 12:04:00
又是這種“你行你上”的想法 請問要求公務員依法做該做的事 跟民眾是否認真對待自己工作有什麼關係?不認真生活的民眾沒資格陳情?公務員為國家做事 他的工作就有公共事務的性質 不是你一句“只是一份工作”就能帶過的依照這個邏輯 是不是所有政府陳情網頁可以要求人民填上自己服務單位工時年薪來判斷陳情人是否認真看待自己工作然後來決定是否要認真處理這份陳情案?
作者: zxcv800530 (zhonglin)   2021-03-12 12:53:00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扯什麼,莫非閣下是.....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21-03-12 13:07:00
ㄜ... 問題是你不知道阿... 如果你不知道,不就等同在暗指陳情的人工作不認真...不過基本上我是同意你(的吐槽)的 XDDD不合自己的意思就罵政府的人實在太多了 [遠目]
作者: neon7134   2021-03-12 15:56:00
神邏輯 所以你覺得維護交通號誌使其功能正常 跟清除廢棄物廣告維持公物整潔 也是需要多方折衝妥協後才能做的事情哦?看到燈不亮路不平環境不潔治安不好 等問題 都要同理公務員為了處理這些問題要有各方妥協後才能做 所以沒事不要亂陳情 是這樣的意思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1-03-17 13:10:00
沒事當然不要亂陳情啊,樓上在崩潰什麼?不然要學某個末尾數字ID亂陳情嗎?要陳情當然可以,但一般陳情人不知道相關業務的運作方式,還有現實層面的各種狀況,這也是很正常的所以讓陳情人一同參與會勘是最好的
作者: zxcv800530 (zhonglin)   2021-03-17 15:16:00
樓上才在崩潰什麼,多數民眾誰沒事會亂陳情,就是公務體系迂腐成效不堪,積重難返,現在卻用一副你們不了解我們的生態,所以基本的燈亮路平水溝通也要多方運作?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1-03-31 01:17:00
所以所有的陳情都是正當合理的嗎?還是像B大說的不合自己的意思就罵政府的人實在太多了?公務體系迂腐成效不堪,積重難返,就可以合理化無腦的陳情嗎?還是你可以列一下自己的陳情到底有多合理?基本的燈亮路平水溝通要多方協調不是多方運作這裡是民主國家,在公共事務上要處理不能只能照一個人的陳情走,否則這個人要路平,那個人要挖路埋光纖,另一個人拒絕噪音所以反對任何工程出現在道路,那誰說了算?不然你告訴我要怎麼統整所有陳情人的意見好了平常罵政治人物不下來親自體驗不食人間煙火,怎麼在網路上沒參與過會勘也沒在公家機關上過班就可以大聲起來了?那一日系列是做心酸的?公家機關的確有些扯後腿敗壞形象的人,但不代表你們可以雲公家機關預設立場並以偏概全不完全了解會勘的實際狀況就直喊迂腐成效不堪,那你陳情一堆增加對方工作量與會勘次數很合理嗎?這和那些沒事找事做的里長民代立委有什麼兩樣?在你拿出能讓我認為合理的陳情之前,你的推文我完全不予認同
作者: zxcv800530 (zhonglin)   2021-04-04 08:30:00
燈亮路平水溝通這種一翻兩瞪眼的事情需要什麼多方協調,不需要拿特例來支持你論點,然後掩飾多數公務員迂腐的事實,只能說閣下見識太少,多出社會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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