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t: 我的意思是說,節並沒有規定你能指揮多大兵力範圍,或指揮 05/15 00:07
> hgt: 多少將軍,其實晉書寫得很清楚,就是在處理重大違紀殺人要怎 05/15 00:08
> hgt: 麼處理然後又不需要繁文縟節!!! 05/15 00:08
> hgt: 還是以馬隆做例子,馬隆宣威將軍是雜號八品將軍,你要他違軍 05/15 00:10
> hgt: 令後就地處斬,這就可能動搖軍心,給他假節就方便多了。 05/15 00:10
> hgt: 但是假節並不會讓馬隆指揮更多人。 05/15 00:12
> hgt: 並沒有擴張指揮權,假節只是方便馬隆處理他麾下的人,沒有 05/15 00:17
> hgt: 讓他可以指揮別人。 05/15 00:17
> hgt: 你要找那種低官職持節指揮高官職的,自然是有,但那是特例 05/15 00:31
> hgt: 正常都是派一個高官職統領較低官職的,然後給他節。 05/15 00:31
> hgt: 那種特例,多出現在特殊人物,我記得司馬昭好像有。 05/15 00:33
想想還是回一篇文好了
一來推文系統實在很難討論,五秒打一句又你斷我我斷你的
二來我對制度史也沒到非常熟,希望可以拋磚引玉,吸引一些更高階的討論
我想爭點其實在「指揮權」的定義上
hgt大概是這樣解釋的(有錯請指正):
「假節只能合法化對自己麾下的指揮權,不能擴張其既有的指揮權」
換句話說,依照hgt的說法,一位將軍如果沒有符節,如果他要對自己的部下下軍令,
或者以軍法審判,部下就會譁然,軍心就會思變──
那請問一位將軍沒有符節要怎麼帶兵?沒有符節他不就當場是個光桿子司令了?
所以應該每一位將軍都要有一個符節嘍?那綜觀史料,有看到持節假節將軍滿街跑嗎?
hgt說的東西,應該近似「印綬」跟「兵符」,即將軍身分的證明
跟「符節」這種「天子信物」,類似「尚方寶劍」的東西還是不同的
我們可以再一次看回《通典》的說明:
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
得與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
可注意的點是:三種持節的階級,其差別只在於「對於非軍事的執法權」,
假節的說明僅說可殺「犯軍令者」,卻未如前兩個階級明確定下範圍,
可以推測,他的軍事執法權可能也等同使持節,即可殺兩千石(郡守)以下。
不然軍事面還要限殺無官位之人,那不就只能殺小兵,脫褲子放屁,有何意義?
換言之,其實持節或假節皆可看作對於軍事指揮權限的大幅擴張,
所以一個後來常見的東西是「刺史持節」:地方行政長官兼領軍權。
然後再看到馬隆的例子,馬隆以低官位假節,
一個可能的原因就是:當時他處在的軍區,並無再比他更高官位的人。
實際看看馬隆假節的背景,是在禿髮樹機能完全攻陷涼州、刺史被殺,
朝廷要派兵百官公卿也是你看我我看你,最後只有馬隆自告奮勇的狀況,
然後馬隆出兵之後,還「音問斷絕」,可見不要說有比他更高指揮權的人,
晉軍可能根本沒有其他像樣的中央部隊在那個軍區,最多大概只有郡守的州郡兵,
而給馬隆假節的功能,就是讓他可以調動這些州郡兵。
以上是我個人對持假節的理解。
如前所述,個人對制度史不算太熟,如果對此有較深入研究的版友,
希望可以批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