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社工人員需要知道的服貿真相

作者: lostpontoon (小安)   2014-03-25 00:06:30
※ 引述《douwei ()()》之銘言:
我一個實務工作者
試圖回應看看
: 一、有關加速老人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走向營利化之疑慮:
: 按我國老人福利法第37條規定老人福利機構不得兼營營利行為;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
: 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機構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在服貿協議中,我方開放之小型
: (非財團法人)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皆屬現在既有之機構型態,須接受政府高度監
: 督管理,比如機構收費規定須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不能由業者隨意變動;另開放後仍然會
: 受到民間社會福利團體的強力監督,也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在相關法令規範下,不可能特
: 別針對大陸地區來臺合夥者開放設立營利機構,更不會加速機構走向營利化,導致貪汙、
: 剝削、篩案、違反倫理、就業排擠、市場壟斷等負面效果,反而可能會帶動良性競爭,導
: 引服務品質提升。
營利化..
早就營利化不是嘛? 尤其是小型機構
真正維持很辛苦的 大概就是守法規收費不偏離縣府標準太多的財團法人
看這老人福利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成立就可知道
現在小型機構多半是家族或親朋好友揪一揪合資辦理
我都在想....我這家機構維持得很辛苦
工作人員難請,難管,文件難寫,評鑑難搞
怎麼還有這麼多人前仆後繼的跳進來
還不是看到有利可圖?
陸資不能超過50%資金
當超過2人投資時,49%就是老大
: 二、有關造成社會滲透及犧牲弱勢之疑慮:
: 服貿協議開放僅限陸資,並未開放陸方護理人員、社工、照顧服務員等專業人員,且機構
: 負責人須為我國國民,且須依我國相關法規辦理,並接受主管機關輔導、監督、檢查及評
: 鑑,機構聘用之服務人員,除外籍看護工外,皆為我國國民且須符合專業資格,因此機構
: 被照顧者仍由國人自行照顧,並不影響機構內被照顧者的權益,也不致有社會滲透及犧牲
: 弱勢之情事。
如果真的進來 開了新機構
如果都很遵守規定,請到比例上的從業人員
給該給的薪資,那我很歡迎進來
因為人才都會跳到該機構
剩下這些不良的機構就給他倒一倒吧
怕的是華人都一樣
找人頭,做假薪資,一起剝削這些從業人員
到時候需要的照顧人力不足時
當東南亞的外籍勞工們也因為自身經濟起飛不想來台灣賺血汗錢後
會不會開放陸籍人員....我不敢說不會有這一天
當初外籍移工也都是說是補充性人力
現在呢?? 沒有這些外籍移工們,台灣的機構早就倒光了吧
: 三、有關開放內容不對等之疑慮:
: 選定福建及廣東兩省,係考量其民情與臺灣較接近,較符合我方需求,作為第一階段試辦
: ;廣東及福建省開放給我方進入的服務業市場,規模遠大於我方。又服貿協議原即訂有漸
: 進自由化規定,如試辦成功,未來政府亦可繼續協商開放的深度與廣度,亦可依規定於6
: 個月後終止。
大家在吵得對不對等問題
我看了不是很在意
因為看來看去,錢進的應該還是財團
有本錢過去對岸拓展業務的
能有多少團呢?
看新聞看得很不爽
不管是學生或者政府
看了都很討人厭
如果可以,我還真希望英美日的進來
我對於華人太沒信心
西方人可能比較按照規定做事
從業人員可能薪情會比較好點
日本人在老化這塊已經經營很久了
希望先進可以好好教導我們 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作者: Level (HowAreYouToday)   2014-03-25 07:35:00
你這篇中肯多了 看了幾年下來真的是這樣 哀哀
作者: cinnabardust (jjjjjj)   2014-03-25 08:01:00
作者: anngers   2014-03-25 10:36:00
中肯+1
作者: Unini (油膩膩)   2014-03-25 16:50:00
一堆社工系學生自以為很客觀的了解服貿的全貌向您這樣客觀的人真的不多 果然沒有實務經驗的學生真好煽動
作者: cutemarvin (馬文)   2014-03-25 17:52:00
樓主有支持服貿嗎?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14-03-25 20:07:00
又有網軍來了累不累啊......http://ppt.cc/EMbM 林萬億再回應社家署。與本篇作者相近。
作者: Unini (油膩膩)   2014-03-25 23:43:00
只有支持和不支持這樣的二分法嗎? 我只是希望站在整體的角度來去看待整個服貿 很多人只看到不好的部份加以放大試圖要去分支持與不支持的兩種 這種分化的行為有比較好?很多人已經忘記質疑服貿的初衷 而把焦點放在其他地方上自己是否在這樣的盲從中 忘掉一些原本的目標
作者: yubaone   2014-03-26 20:52:00
作者: hccycsh (要退休了= =)   2014-03-26 23:19:00
推這篇,服貿不是單純挺不挺、反不反的問題,為什麼一定要簡化成「你反嗎?」「你挺嗎?」,不能反部分,挺部分嗎?我們跟紐、星都簽FTA,也沒聽到誰站出來說不准簽身邊很多朋友也說同意跟英美日簽,但不能跟大陸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