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中低收入戶的一些問題

作者: fengwing (liberty)   2017-04-12 04:30:56
各位板友好,
不好意思,也想借個標題代妹妹詢問中低的申請!
我的戶籍在高雄,已經畢業且申請一般替代役,現與外公同住;
父母親戶籍在台南,成員還有爺爺、妹妹。
父親屆滿60歲,無所得,母親年所得約在20萬,
妹妹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且無工作,
而她即將生產且未婚,之後所需的花費,會造成家庭的困頓,
以前也曾申請,但爺爺名下的農地超標了一點,所以沒過,
雖然今年資格放寬,然而土地現值比以前超過資格更多,
因此若將妹妹的戶籍轉到高雄,在申請中低收入戶,
這樣的作法是否可行呢? 一定會將外公的資產算入嗎?
如果可行,以下是我算的家庭總收入平均,請問想法是否有錯呢?
父親:21009 (社會救助法第5-1條,60~65歲用70%的收入計算
母親:21009 (未達基本工資,仍以基本工資計算
妹妹:21009 (5-3條,即將生產,算無工作能力
我 :21009 (即將服役,應該是不列計
月平均 = (21009*0.7+21009)/3 = 11905.1
謝謝大家!
作者: ad24 (掛網)   2017-04-12 09:23:00
戶籍遷到高雄 就與外公同戶籍 應該是會列入計算
作者: tpstps (碰藤)   2017-04-12 12:59:00
先申請特境,多少補貼一點點...
作者: Yellowmen (鴨肉麵)   2017-04-12 15:14:00
妹妹障別是幾類?另外並非生產就不計工作能力 要有因果關係才能免除外公只要有同住或同戶籍 即使是你或妹妹申請都會算原則上新制一類的身障都不算工作能力 除非有保勞保不能工作的原因必須是懷孕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建議如果請醫生開診斷證明囑言上寫因懷孕而致無法工作在於審查上比較能夠符合5-3的狀況
作者: ufo6123 (POPO)   2017-04-12 23:35:00
媽媽應該是算26230?
作者: fengwing (liberty)   2017-04-12 23:44:00
怎麼說呢?不到基本工資.不是仍以基本工資21009算嗎?
作者: Yellowmen (鴨肉麵)   2017-04-12 23:56:00
有工作的話 就算沒有勞保或財稅資料 就會算平均薪資基本工資是指有工作能力 但實際未就業 才會算基本工資不動產看看是否有既成道路或無經濟價值的部分 或共有工作收入認定可參5-1土地部分可參5-35-3->工作收入->已就業者->2.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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