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資只發放最低薪資是否違法?

作者: emptyzzz (問心無愧)   2014-07-18 13:34:38
如題 最近求職有兩間公司讓我特有印象
a公司 資本額ㄧ億多,人資說公司預計年底上櫃(但目前連上興櫃都沒有),財會責任制 無加班費 隔周休(南部嘛 以此公司的風評 我想頂多25k-27k),到職未滿兩周離職以最低薪資下去計算薪水
b公司 資本額四億多 興櫃公司,財會有加班費 26k(可能會出差甚至派駐至大陸)周休,到職第一個月薪資為最低薪資 做滿兩個月會補發差額 反之則無 第三個月正常 試用期後不ㄧ定會調薪
以上述兩間公司發放薪水的方式 是否有違法之虞?
以前求職沒遇過這種狀況 頂多試用期ㄧ個薪水 試用期過都會上調 還是現在都流行這樣 聽到人資這樣說都三條線了==
作者: kikipig (超帥銀行員)   2014-07-18 14:27:00
試用期過了薪水沒有一定要上調阿,有這規定嗎?
作者: bmthu (Dio)   2014-07-18 14:56:00
以法來說沒違法. 但是這種公司應該也不會善待員工.
作者: emptyzzz (問心無愧)   2014-07-18 15:00:00
我知道試用期過後不ㄧ定要調薪,只是自己跟友人遇過的幾乎都會主要只是想知道 公司發放薪水的方式是否違法bmthu 您說中了!這兩間版上風評還真是。。。
作者: eminthwu   2014-07-18 16:09:00
勞基法26條:不得預扣工資; 做滿兩個月後補差額 你說呢?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07-18 16:30:00
公司可以凹說這不是扣工資,而是做滿兩個月的"獎金"基本上違反勞基法的部分要成立有困難,但證明公司很GY違不違法已經不是重點... 趕快跑就是了!!!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7-18 19:04:00
只要沒低於最低薪資當然都沒違法...
作者: rannin (誰不知鬼查覺)   2014-07-19 20:35:00
勞基法沒有試用這東西,公司給你的offer大多表明nk,過試用期後調薪,但他一開始的nk並沒有少給。同理,公司開最低薪資給你,即使過試用再調薪到50k也沒有違法,甚至之後補獎金給你當然更是沒有問題。你的觀念應該是談好的offer表明的實際薪資是多少,少給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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