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離開上一家公司後,已經經過兩次失業認定了,第二次認定是年後上班第一天,認定
完後隔天就去新公司報到,是一家叫信瑞的配電工程人員。一開始是年前他們主動打電話
找我,我特別強調沒經驗,他們說沒關係。
於是我去面試,在照慣例填完制式履歷之後,面試的小姐就給我一張公司注意事項的紙,
項目很多我沒辦法全部記起來,但我還記得其中一項寫“工作未滿七天不支薪”,看完之
後就直接把紙收回去,也不讓我留一張回去參考。
在報到當天只叫我繳交“存摺影本”,其他文件都不用交,我也沒拿到任何類似錄取證明
的文件。
就在我隔天自己上網查勞保資料的時候發現並沒有任何加保記錄,問我媽她回我也許是作
業時間差。真的有這回事嗎?
就在我昨天(10號)拿到薪資單的時候發現勞健保那項有被扣款,我再查還是沒有勞保加
保記錄。而且薪資單上寫的是契約工。
我爸媽認為反正沒加保,表示非自願離職身份還在,跟我說就先做下去,失業給付跟薪水
兩頭賺,真有這麼好的事嗎?
公司說加班時間一律3小時起跳,從17:30~20:30
是說上週我已經加班6天了,從禮拜二開始到禮拜五每天3小時,禮拜六還加到下午5點,
昨天也是,但因為是出差到新竹,每天下班打卡時間都是將近晚上9點,而且我是打紙本
卡,其他正職員工是刷感應卡。
這樣我應該繼續待下去嗎?
手機排版有點亂,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