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保投保級距問題

作者: stacy611026 (It's not important)   2016-06-07 20:07:04
小弟目前公司由於試用期薪水有打折的因素
前4個月薪水打完折大概只有20K (不含其他福利)
然而投保薪資是21900的級距
這個月過試用期 薪水變成27K
剛好碰到勞保級距調高實施的政策
所以公司對所有員工重新報送新的級距
而小弟的級距被報到25200的級距
但自己的了解是 投保級距不能低於經常性薪資 否則違法
於是向人資詢問 人資表示 每年都固定8月會從新計算 近三個月平均薪資
來投保新的級距 剛好這次碰到勞保級距提高 今年提早到這時候計算報送
由於前幾個月試用期的關係 所以級距才不是27400 而是25200
想請問熟這塊的板友 人資的講法是正確的嗎
是否外面公司不會因為調薪而馬上調整投保的級距
而是到某一個公司定期調整的時間點才會再重新投保新的級距?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6-06-07 20:13:00
我們公司是馬上調,如果實發薪資>投保薪資也是要繳補充保費。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06-07 20:18:00
你的理解才是對的,你們家人資很不專業,雖然說很少會但的確有公司被勞保局抽查到,要求公司補發金額並加計利息給員工,這是個人第一份工作碰到的實際案例。
作者: yupeiyu (yupeiyu)   2016-06-07 22:21:00
依我的理解,員工薪資在2-7月有調整,需在8月底前申報;若在8-次年1月有調整,需在2月底前申報。若員工薪資不固定,公司調整投保級距次數多於勞保局規定,並無不可,申報時以員工前3個月平均經常性所得為依據。所以我認為貴公司做法並無不對。健保補充保費是當年度累積獎金高於發放當月健保投保級距4倍的部分才需扣1.91%補充保費。
作者: TllDA (踢打)   2016-06-08 05:06:00
你的理解是對的 但公司作法也是對的 而且是勞保局建議算法
作者: keichan (森)   2016-06-08 07:55:00
樓上說的算法是給業務等每月薪資都不一樣的人方便調整的你的狀況應該直接調 但是公司可能一律相同處理方法吧
作者: stacy611026 (It's not important)   2016-06-08 11:22:00
大致上有了解了 謝謝各位板友頃囊相授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6-06-08 11:50:00
同意k大說法,經常性平均薪資基本上是只有業務採用,因為每個月的薪資變動幅度大,但一般內勤人員採固定薪,一但有薪資調整,應立即申請調整健保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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