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合格醫師證照、只有高中肄業的余姓男子涉從99年8月起在南市經營非法牙科診所為患
者看診、治療牙病,直到105年3月被市府衛生局稽查人員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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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
台南地院依違反醫師法判余男8個月徒刑;診所內醫療器材、藥物全數沒收。該案還可上
訴。
南市衛生局表示,該局接獲檢舉指余姓男子在關廟區經營非法的牙科診所,會同地方員警
前往稽查,果然查出余男從事非法密醫的看診行為。稽查人員對余男只有高中肄業學歷、
沒有任何牙科受訓證照,竟能從事多年治療牙病行為,感到驚訝、不可思議!
衛生局人員查扣余男診所內的相關醫療器材、藥品,禁止他繼續從事醫療業務;法官也判
定這些醫療器材、藥品全數沒收。
判決指出,余男未取得合法牙醫師資格,竟從99年8月間起,在南市關廟區開設非法的牙
科診所,為不特定人治療牙周病、牙痛、抽神經與安裝假牙等診療行為,擅自執行醫療業
務行為,直到今年3月14日下午被南市衛生局人員行政稽查,查獲余男正在為患者治療牙
痛。
一審法官查明余男的犯行,考量他犯後坦承罪行、態度尚稱良好,依法判8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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