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rthage (攝影是一種生活)
2016-07-14 13:22:50今年五月底的時候有通知公司某位業務九月中旬要到
巴黎出差,也在五月底就已經買好機票跟定好住宿。
結果六月底,此業務在國外出差到一半通知公司她收
到台灣法院傳票要出庭,臨時要改機票回台灣。當初
我以為應該只是回去個幾天,所以她沒交接也讓她回
台灣了。
後來一週一直試著跟此員工聯繫,但是都聯繫不上,
訊息也已讀不回,直接致電她家,她才告知她父親以
她的名義投資公司,結果國稅局查到不法,導致她被
限制出境。這週又跟她聯繫詢問何時能回來上班,她
吱吱嗚嗚的說還不確定。
因為擔心九月份的巴黎出差開天窗(九月份的例行性
歐洲出差佔公司每年營業額的三分之一,很重要),
只好臨時想辦法找人頂替她的位置,並且取消她的機
票。當天也跟她解釋因為這是她個人因素所致,所以
取消機票的相關費用會從她薪資扣除,當然這件事情
談得很不愉快,她覺得這是公司要吸收的成本,不能
轉嫁到員工身上。
想請問這事情版上各位有什麼建議跟看法?現在事情
僵在那邊,沒她的同意強行從薪資扣除也不太好看,
事情一直解決不了,很困擾阿。
。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6-07-14 13:41:00因員工個人因素無法執行公司任務產生的損失要員工自行吸收?員工產生的利潤怎麼沒有直接給到員工戶頭裡面?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07-14 13:45:00這本來就是公司應該要負擔的吧 他如果生病受傷不能去難道也要扣他薪水來賠?假設員工的說法是真的,他是因為法律原因無法出差並不是因為疏失或故意不執行公務
作者:
Abobe (大飛鴿)
2016-07-14 13:47:00你先講公司名稱讓版友避開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6-07-14 13:49:00申請國賠吧 是政府限制他出境 導致貴公司的損失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6-07-14 13:50:00得不到他要的講法,大概晚一點就跑上來刪文了
看到扣薪資就可以噓了 所以公司多賺錢有直接加到戶頭
作者:
carthage (攝影是一種生活)
2016-07-14 14:14:00生病跟他有不法行為可以放在一起做比喻,我笑了XD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6-07-14 14:25:00公司損失一點小錢就這麼計較,我也笑了
作者:
carthage (攝影是一種生活)
2016-07-14 14:27:00這不是損失多少錢的問題啊。
作者:
naes999 (sean)
2016-07-14 14:27:00不是妳想聽的就笑了,乾脆不要問就好……
作者:
carthage (攝影是一種生活)
2016-07-14 14:32:00getbacker的說法是我可以去思考的,但Robler的舉例我則認為有點不太適合。我來問就是想多聽聽各方的建議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7-14 14:55:00
他有沒有依規定請假?有請假核准公司賠~沒有就追究不過以任何理由扣薪是違反鬼島勞基法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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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thage (攝影是一種生活)
2016-07-14 15:18:00當初只請假到6/30,7月份之後該員就人間蒸發,沒聯繫。如果公司此舉已經違反勞基法,那也只能跟著勞基法走。謝謝leavefly的提示。
作者:
bravomao (攝影器材派)
2016-07-14 16:03:00員工部分的確是個人因素導致公司有額外費用產生啊,我國法律有不少地方都是要勞資自己協調的,員工出這狀況,都要公司吸收不大合理。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7-14 16:51:00
阿那不就曠職.那就處理曠職啊.有營業損失提民事賠償啊不過通常就是私下和解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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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4 (....)
2016-07-14 17:16:00你有什麼不爽的你可以提告民事 你先扣工資來補就是會被罰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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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x (綜合水果汁武士G)
2016-07-14 18:35:00如果這個會議這麼重要,那給這位員工出去是否代表他也很重要一間公司只因為這點手續費就要員工自己出錢,實在很可笑
作者:
carthage (攝影是一種生活)
2016-07-14 18:43:00很重要倒是還好,是新進半年的員工,會帶去巴黎主要是想磨練一下她。而且已經說了,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規定該怎麼寫的問題。如果依樓上部份人士的做法,公司的管理反而變得很人治而非法治。當然公司內部規定不能違反勞基法,所以是不能扣薪水的。這已經經過leavefly大的提示得知了,感謝部份版友提供的建設性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