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在9月初時..
待了2年的公司,因為營運狀況在9月初資遣了一批人,
大主管在9月時私下對我說:『任何人走都沒關係,但我絕對會留著你。』
結果我請年假一天回來後,大主管私下又要我資遣與留職停薪選一個..。
主因是其他同事都有家庭或在外租屋,只有我一個人單身住家裡,經濟壓力較小..冏..
所以大主管說不得已得讓我走,當我選擇留職停薪時,還對我說了 謝謝 兩個字..。
後來莫名其妙的又說先讓我留下來,所以就撐到了現在。
但這感覺好難熬,不曉得何時又會開口要我走,
加上大主管不准我向同事們及直屬小主管說這件事,整個憋在心裡真難受。
我月薪是底薪加獎金約28K上下,自己試算資遣費大概是接近4萬吧。
(在勞工局試算後,加上公司會加給20天的錢)
這段期間有在編履歷,想說請朋友幫我介紹,而自己也會再找時間開人力銀行。
想想自己要邁入3字頭了,忽然覺得好沒動力。
想順便請教下板友們,我是應該等著領資遣費,然後在找工作時請領失業補助,
還是找到新工作後,自動跟公司提離職閃人呢?
由於公司的薪水是匯款+領現,我實在很不想哪天被資遣,在發薪日回公司領現金。
謝謝各位板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