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自願離職

作者: leo770319 (睡妖蕾麗果)   2016-10-15 21:27:19
關於移除軟體這點我認同gv390,基本上原PO移除軟體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
公司聘你來工作,而你在工作中產出了這些成果 (搜尋資料 設定電腦環境)
這些成果自然就是公司的,不是你個人的
推文中有大大認為公司沒損失,而且軟體本來就不是公司的
或許只是網路上的免費軟體,下載就有了,根本沒什麼
但是請人重新把環境設定回來不用付薪水嗎?
原本這台電腦給下一手接替的人直接用就好了,
現在人家要拿去給IT重灌,有沒有造成公司損失呢?
舉個例子,如果你今天聘我分析產業動向,我上班時上網收集相關資料
但在離職前把之前所有整理下來的資料全都刪掉,
跟你說「這本來就是網路上的免費資料,你再去收集就有了啊」
「而且這個資料本來就不是你的財產,你有什麼損失嗎?」
你覺得你身為老闆,這樣子的說法你可以接受嗎?設身處地想一想吧...
說了那麼多,建議原PO以後真的不要再這樣做了
為什麼呢?我們先不談民事責任,請讀一下刑法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沒有刪除電磁紀錄?你自己已經說你有了
有沒有損害於他人?上面告訴你了
※ 引述《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之銘言:
: 簡單看一下你的文章,我覺得你滿糟糕der...
: 你知道在公司上班時間產出的東西
: 算是公司的嗎?(印象是這樣,明確名稱不知道)
: 在網路上很多人都說什麼離職把檔案刪掉,把電腦格式化
: 聽聽就好...
: 你可能會說你刪掉的東西是你自己找到的免費資源
: 而且是使用非上班時間找到的,不想給公司使用
: 這樣硬要掰也是掰得過去啦,只是這種東西就看要怎麼證明你真的是非上班時間找的
: 剛剛查一下法律
: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
: 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
: 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前二項所稱受雇人,
: 包括公務員。」
: (看有沒有法律高手可以解答就是了,或許我認知是錯誤的)
: 回到主題來,既然你已經簽離職了,如果老闆之後不給你非自願離職的話
: 我覺得可以去提告,只是我覺得告成的機率不大就是了
: 就算告成,你最少也要跑幾趟調解
: 至於薪水,這就沒爭議了,他真的沒給你就可以去告她了QQ
: ※ 引述《verschiedenE (草化草化)》之銘言:
: : 各位前輩 晚安
: : 在前公司工作已經兩年又七個月,工作中從來沒有重大疏失。
: : 本月初被老闆通知不適任,並且當天就立刻叫我把東西收乾淨走人
: : 在被約談的時候,老闆給我一張「離職申請書」,她希望我可以用自願離職的方式離開,
: : 但是承諾說公司該給的預告薪資跟資遣費都不會少,她也的確有寫在離職離職申請書上,
: : 並且有她親筆簽名。
: : 但是離職申請書上面沒有公司名稱,而且他的預告薪資跟資遣費,都沒有當下就給我,
: : 她押到下個月的發薪日(11/5)。因為她跟我說,希望到十月底之前我都可以安心找工作,
: : 所以勞健保部分,公司會幫我保到本月底。所以就資遣費跟預告薪資加在一起,到下個月
: : 發薪日統一發。當下我很堅持說,我不是自願離職,所以應該要給我非自願離職書,
: : 但是老闆說她不知到那要怎麼弄,她說要不就我後,有需要非自願離職書申請補助時,
: : 再拿範本給公司回去給她,她幫我簽名或蓋章。
: : 當時因為她口頭承諾如果有需要非自願離職書,回去找她她會給我,而且我又想說有財補
: : ,所以我就簽了離職單了。 (對不起我是笨蛋)
: : 但是我在走之前,因為不高興公司這樣無預警的叫我走,所以我就把我提供給公司使用
: : 的所有軟體,全部移除了。那本來就是屬於我的資源,雖說是免費資源,但也是
: : 我花(非上班)時間慢慢估狗找到的。我只有刪除我提供給公司的軟體,公司資料什麼的,
: : 我完全沒有動,我還把原本只有在我電腦上的資料全部存回去伺服器,怕他們找不到。
: : 老闆當時站在我位置旁邊盯著我收東西,但是因為她完全不會電腦,不知道我在刪東西。
: : 隔天她就在會議上大發脾氣,我前同事轉述我說,前老闆在會議上跟全部的人宣布,誰要
: : 是敢跟我聯絡她就要把誰火掉,因為我危害公司,因為我把軟體都刪掉了。
: : 老闆可能忘記那些軟體本來就是我提供的吧..... 她要生氣就生氣,不管她
: : 但是我現在想說,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跟老闆說,你就把我退保吧,我沒差。
: : 請現在就給我非自願離職書跟資遣還有預告薪資呢?
: : 因為她現在非常不爽,不知道她11月會不會就扣我錢不給我了....
: : (就算離職申請書上有清楚寫出應給付金額,她還親筆簽名)
: : 我現在有點擔心.... 想請問各位前輩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QQ
: : (我當初到底為什麼要簽離職申請書OTZ)
作者: Klauhal (赤)   2016-10-15 21:32:00
可是他資料都有留阿,你舉例有問題
作者: leo770319 (睡妖蕾麗果)   2016-10-15 21:41:00
那我補充,最後分析報告沒刪,只刪了參考資料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6-10-15 21:43:00
沒錯。軟體與環境設定也是電磁資料,且員工未獲刪除授權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16-10-15 21:44:00
論理清楚。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6-10-15 22:09:00
軟體環境那公司要舉證 結果公司也不知到軟體哪來...
作者: leo770319 (睡妖蕾麗果)   2016-10-15 22:26:00
event viewer一查就知道 還沒見過有IT不懂的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10-15 22:51:00
現在的狀況應該是原本的檔案因為沒軟體所以打不開只要能確定只要重裝軟體就能讀取資料 對公司來說哪有損失?
作者: leo770319 (睡妖蕾麗果)   2016-10-16 09:00:00
樓上沒讀就回啊...灌軟體的人不支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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