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pre (東プレ株式会社)》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子的,在9月快底的時候,
: 公司突然通知放無薪假1個月,
: 然後這個月底,因為營運狀況出問題,
: 又通知減薪回來上班或是資遣
: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選資遣這條路
: 我需要跟公司拿什麼證明文件(文件要有註記什麼的)
: 我才能申請失業補助呢?謝謝
借文問一下
我去就輔處申請失業補助
該準備的文件我都備齊
但辦事處人員用我離職證明封面有一欄附註沒有填寫非自願性離職為由
認為該文件不充分並退回
但我明明都有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本
不懂該辦事員為何這麼堅持那一欄不可空白
非要我去重新拿一份離職證明
我離職至今已有兩個月也沒有繼續待在新竹(之前在新竹工作)
有什麼方法可以繼續辦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