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ylahsu (Kayla )
2016-11-07 11:52:40十月中已第二次因為跟內業組長無法配合(他常講話帶情緒,且亂罵人,故意丟非工作範
圍內的工作...)所以跟主任提離職。但主任一直要我忍耐,告訴我說大家都很討厭那個
組長跟他老婆(內業組長跟工務助理是夫妻)所以我就繼續上班,但考量跟內業組長無法
配合、所以主任請我跟內業組長老婆換職務,也在10/31會議上公布(我11/1排休)11/2
上班,主任竟然告知,她不願換職務,要我在原位或自己走,我抗議後,11/2晚上六點再
次開會公布照10/31會議結論換職務,[email protected]/*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11-07 12:03:00
你要小心人家用曠職三日來陰你
作者:
Kaylahsu (Kayla )
2016-11-07 12:07:00如果真用曠職三日。那我是不是就沒戲唱了?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6-11-07 12:40:00先不管你跟其他員工的爭議,是你一直在向公司要求離職,光是這一點公司就可以不用開立,而且你11/3再次提出要離職,公司請你回家不要再來也算是按照你所提出的要求而已
作者:
jp956956 (儲備里長伯)
2016-11-07 12:49:00不是你自己要走的嗎@@?
作者:
Kaylahsu (Kayla )
2016-11-07 13:17:00可是我有提我要非自願離職耶?
非自願離職就是你不能是自己要走的阿…主任叫你先離開有書面證明嗎?訊息或是簡訊之類的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1-07 13:56:00你知道 "非自願" 這三個字是什麼意思嗎?
作者:
pttenjk (賣統一7-11禮券)
2016-11-07 17:40:00台灣賤畜群太多了上千萬隻! 政畜狗官又無能!你要當忍者龜嗎? 一輩子隱忍龜縮?
作者:
winth (子夜)
2016-11-07 19:50:00你是自己想走的,公司沒趕你的話可以拒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無論是否續留,最好明天進公司工作,以免曠職被直接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