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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aL (Skylin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店家銅板付薪 欺16歲貧女
時間: Sun Dec 4 12:38:57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店家銅板付薪 欺16歲貧女
3.完整新聞內文:
店家銅板付薪 欺16歲貧女
時薪僅給115元 勞動局開罰
2016年12月04日
小琪到蛋餅店領薪水時,店家給零散的百元鈔和一百五十個一元銅板。陸運陞攝
【陸運陞、呂健豪╱新北報導】
太欺負人了!新北市一名16歲女高中生,因家貧兼差打3份工,上月因太累向一家
蛋餅店辭職,未料店家給薪時僅用時薪115元計,低於法定126元,店家給她7150
元的錢時,還給零散的百元鈔及150個1元銅板,女高中生強忍淚水說:「太侮辱
人了!」店家解釋當天周末來不及領錢,只能湊現金;勞團痛批「這根本是欺負
小女孩!」北市勞動局認為店家時薪少給已違法,將稽查並依法開罰。
高中女生小琪(16歲,化名),從小父母離異,跟著開計程車的父親、80多歲祖
母同住新北新店山區平房,她半工半讀考上北部高職夜間部,白天在速食店、加
油站及蛋餅店輪流打工,小琪表示,10月中經友介紹,到北市紹興南路的「艾搗
蛋手工蛋餅店」上班,店家告知時薪115元。
蛋餅店給的時薪低於《勞基法》規定。陸運陞攝
進家門放聲大哭
小琪說,上月22日,她在蛋餅店工作時,身體突然不舒服,急忙請假,卻在返家
途中暈倒送醫,只好辭去工作休養。
小琪說,蛋餅店是每月5日發薪,因臨時辭職又亟需繳學費,所以請店家上月26
日提早給薪,領薪當天店長將薪水裝塑膠袋裡,她打開發現內有3張千元鈔、
40張百元鈔及150個1元銅板,共7150元。
「太侮辱人了!」小琪說,她看到袋子裡的銅板,當下傻眼,店家還要她簽下薪
資無異議切結書,但擔心吵鬧會領不到錢,只能委曲吞忍,她返家途中強忍淚水,
進家門才放聲大哭。
小琪與父親、祖母(圖)同住,房子老舊,屋內堆滿雜物。陸運陞攝
店長澄清沒為難
蛋餅店的李店長表示,小琪11月上班72小時,時薪115元,所得應為8280元,但她
遲到110分鐘,店家規定每1分鐘扣10元,加上弄壞食材被扣30元,實領7150元。
但《蘋果》以時薪126元計算,所得應為9072元,扣除遲到食材等費用,應領
7942元才對。
至於薪水給銅板,李店長澄清,當天是周六銀行沒開,才急忙將店裡收到的現金
拿來用,「絕非故意為難她!」至於時薪低於法定工資,店長解釋因公司每天補
貼80元伙食費,「沒有苛刻員工。」
勞團痛批不厚道
對此,北市勞動局就業基準科長黃毓銘表示,《勞基法》規定最低時薪是126元,
店家僅給115元,明顯違法,建議小琪向勞動局申訴,勞動局進行勞動檢查,並
依法開罰2至30萬元。因店家時薪違規在先,小琪簽署的薪資無異議切結書不具
效力;至於用1元銅板支薪,因是法定貨幣,不算違法,只是予人觀感不佳。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昨痛批店家「這根本是欺負小女孩!」店家給的時薪
未達最低薪資標準,已違反勞基法,用1元銅板支薪更是給人難堪,實在不厚道。
打工遭坑 求助管道
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
.02-66176331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02-25282938
法律扶助基金會
.4128518轉2
各縣市勞工局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04/37473904/hotdailyart_right
http://tinyurl.com/zfzcbxt
5.備註:
『至於薪水給銅板,李店長澄清,當天是周六銀行沒開,
才急忙將店裡收到的現金拿來用』
店裡的現金都沒有50,10,5元硬幣,
都只有一塊錢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