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面試說薪水是從最低25K去算起,現在公司在1XX1奴力銀行寫的工作待遇也是
月薪 25,000元 至 40,000元
因為11月沒有做整個月還沒發現
但12月的薪資應領薪資才24K,扣掉勞健保和兩天病假裝死去面試,也才實領21K多...
想說是病假和勞健保的關係,但把扣掉的再加回去真的也才24K
跟當初面試說的完全不一樣.....雖然不一樣的點已經很多了
詳情請找我板上另一篇文章
如果當初知道是24K也不會想去這間公司,差這一千塊有辦法申訴之類的嗎
但進公司時,不知道是不是小公司的關係,也沒有簽什麼合約
雖然一千不多,但這樣感覺還是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