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特休的疑問

作者: minsoda (beer:D)   2017-01-06 12:50:43
因公司是實行歷年制
按照公司人資的說法
我2016/1/4到職 算至2016/12/31
滿半年未滿一年
所以2017年我得到的特休天數就是3天
而到2018/1/1開始 我才能拿到滿一年的7天年假
請問各位這樣的算法合理嗎?
真的被搞得很糊塗
麻煩大家解惑
作者: gota720822 (巧克力厚片)   2017-01-06 12:52:00
1/1-1/4要給你3天 1/5開始要給你7天就算是舊制不看那3天今年也是7天而且你說的公司算法應該也是照比例只差四天滿一年用比例算也是6.923天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17-01-06 12:59:00
本公司滿一年當日到12/31按七天比例給,隔年1/1再給新的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1-06 13:44:00
當然不合理 要爭取當初我七天年假被老闆娘用"公司規定"只能休1天我爭取到七天
作者: minsoda (beer:D)   2017-01-06 13:46:00
請問w大是用什麼說法爭取的呢?因為剛好卡在新舊制中間實在很混亂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7-01-06 13:48:00
2016/1/4-2017/1/3滿一年,有7天特休你"實際"在公司服務確實滿一年,其他都是藉口扣假而已公司想佔你便宜而已不管公司規定為何,並不能抵觸勞基法 變相吃假怎會通
作者: darkviolet (阿華)   2017-01-06 14:13:00
當然不合理啊 用會計年度算 至少要按比例換算特休日
作者: cawaiimaple (んん~エクスタシー♡)   2017-01-06 18:41:00
不行,可以提前給但不能延後給。按比例給可能抵觸「特休由勞工排定」的規定然後你滿半年的3天特休只能用到2017/1/3,沒用完的1/4要換算薪資給你
作者: pengquin323 (小滾)   2017-01-07 18:17:00
3天沒休換錢,2017/1/4開始給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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