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部分就是上面的<算法一> 跟試算系統算得的加班費一樣 只是覺得比例上增加得很少 如果只有給加班費算起來甚至"低於"平日平均一小時的薪水例如平日加班兩小時 加班費400元 平均一小時200元 比平均實質時薪還低 這是<算法一> 加班試算跟我在勞動部網站所看到的資料 都沒有提及除了加班費外是否要在加給時薪150 如果是話為<算法二>
http://www.mol.gov.tw/media/3810151/勞動基準法修法常見問答集.pdf 中第六題 按時計酬中工資只算加班費日薪制本來沒有本薪 計算工資時為何不用加上本薪?連結縮網址:
https://goo.gl/wtmwlu1.我在勞動部看到的資料像是 (一) 1A1B2.我認為工資計算方式應為 (二) 2A2B3.我認為資方實際計算方式為 (三) 2A1B(1B依勞動部資訊technews.tw/2016/12/22/tw-labor-standards-law/請參考這篇底下的FB使用者回應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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