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五點多下班後參加部門尾牙
九點多騎車在回家的路上車禍
向主管表示想申請職災
主管回覆是
因為是部門尾牙不是整個公司舉辦的尾牙
這算私事不算公事
所以通過的機會不高
但是還是可以嘗試
問題是
因為我五點多下班時忘記打卡
所以請住在公司附近的同事代打下班卡(沒有加班費可領 ,只是不會考勤異常而已)
所以變成我的打卡時間是2130
車禍時間2145
公司地點距離車禍地點以15分鐘計算是合理的
只是這樣就跟我參加尾牙後車禍這項內容不符
勞工局會調打卡記錄出來核對嗎
唉 有點不知道自己在打什麼
謝謝大家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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