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懷孕7個多月,被資遣

作者: t1t2t3t4 (老老)   2017-02-16 15:56:48
原文恕刪
只要資遣或解雇的原因跟懷孕有關
檢舉就對了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11條 第二項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
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第 38-1 條
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跟公司談時
問公司要用勞基法哪一條那一項哪一款資遣妳或解雇妳
解雇的法條依據是勞基法第12條 我相信妳不會有裡面的情況
資遣的法條依據是勞基法第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妳公司應該沒有這個問題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公司需要提出證明長時間虧損 這點不知道妳公司營運狀況
只是要用這條資遣員工 法官會審核很多條件 沒那麼簡單
就算條件成立重點是
假設妳有10個同事 為什麼是資遣妳不是另外9個人 公司要說明
如果原因是因為懷孕 那絕對資遣不成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妳公司應該沒有這個問題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這點通常對專門技術人才比較有用
譬如公司本來是做機械的後來轉作開發APP 那原本產線師傅技術就沒用
但妳的工作是助理(文書處理) 比較不會有這種問題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公司最常用這條
請公司拿出證據 考核 考績 原因
大部分公司都拿不出來或是評量標準不夠客觀
那也是沒用
原文 : 只是今天想到一個問題
因為我 5月初 4月底會生產,公司執意要我 2月底走
談判出來說如果用留職停薪的話這樣會違法嗎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2條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留職停薪發動權在妳 公司不能要求妳這樣做
但妳千萬千萬千萬不要這樣做 因為妳只要申請留職停薪
留職停薪基本是要請6個月 這樣妳3個月後生產
公司可以不給妳產假56天薪水
留職停薪雖然可以提前復職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3條
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
跟雇主協商才可以提前復職 妳覺得公司會讓妳復職領產假56天的薪水嗎
原文 : 以下是我想到的XD
原文 : 106/2/28資遣工作到這天 但是公司不想被抓 所以讓我留停到3月底(不簽任何資
遣單據)
拜託千萬不要留職停薪 上面有解釋了
原文 : 106/4/1 復職讓我開始請產假(不簽任何資遣單據)
拜託千萬不要留職停薪 上面有解釋了
原文 : 106/5/26開始請育嬰假申請6成薪(打死不簽)
這是妳的權力一定申請的到
原文 : 另外還有要注意什麼???
原文 : 1.昨天查了一整天填寫非自願離職書要寫的日期覺得好像會掉到陷阱裡面,已覺
得頭痛欲裂XD
不太懂有甚麼陷阱
原文 : 2.也有人提到不能先簽資遣的單據,要等到拿到錢才能簽那到底要怎麼簽阿XD
單據上要載名幾月幾號公司要將多少錢(金額記得國字大寫)匯入妳指定的戶頭
時間到公司沒匯 就上法院強制執行
原文 : 3.關於也可以利用安胎假,但是因為初期不穩我有請過兩次各5天但是因為是去年
的事情...我請假填寫是病假,
但是我有出示安胎假證明如果公司叫我用安胎假請一個月,這樣行嗎?
公司不能要求妳請安胎假
妳如果想請安胎假可以請一年
勞工請假規則 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
普通傷假: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
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原文 : 也怕公司想要直接給我5個月叫我滾這樣好像也有點難以拒絕...
沒什麼難以拒絕 自己權力自己要懂得保護
妳的案例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條路
絕不離職 繼續上班 產假照請
育嬰留職停薪看妳要請多久(最長2年) 領6個月勞保6成投保薪資
育嬰留職停薪結束後要不要復職看妳
妳要復職公司一定要讓妳復職
公司只要拿不出上面解釋的合理理由資遣妳
妳不離職公司絕對拿妳沒辦法
但是妳可能會遭受無良老闆的冷言冷語等
這是職場霸凌就不多說了
對妳心裡壓力可能會很大
要好好斟酌
第二條路 拿錢離開
跟公司談拿到所有妳該拿的
產假56天 + 產檢假5天 + 資遣費 + 特休未休 + 預告工資20天
妳明天馬上離職
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再去申請6個月6成薪的失業給付(跟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一樣金額)
雖然勞保會被退保 但是還是可以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兩個月
千萬記得去申請
勞工保險條例 第20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
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
所有該拿到的錢都拿到了
也可以離開這個鬼地方
以上
文很長
謝謝看完
作者: fim (不空)   2017-02-16 16:07:00
專業的
作者: judy79702 (蘇打打雞)   2017-02-16 16:08:00
我很認真得看完了!!!超專業解釋法規,所以法規沒辦法壓我,因為公司都正常運作中,那如果提出留停我也可以拒絕了!!
作者: hidetseng (野生的肥宅)   2017-02-16 16:14:00
專業
作者: furio (void)   2017-02-16 16:15:00
現在敢動孕婦的公司真的頭殼壞去
作者: zxc001 (米斯蔡)   2017-02-16 16:16:00
推這篇很專業!
作者: BURNFISH (é­š)   2017-02-16 16:45:00
作者: puppy0327 (低調奢華)   2017-02-16 16:47:00
育嬰留職停薪應該不能提前實施吧~也就是樓主當事人預計4月底生,應該無法提前至2月底實施留停?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02-16 16:49:00
這篇寫得很清楚,難得看到這麼專業的
作者: anper (鏡中人)   2017-02-16 16:50:00
高手
作者: judy79702 (蘇打打雞)   2017-02-16 16:51:00
我的留停是一般留停 不是育嬰假的留停可是卡在公司勞保我不知道會如何 目前看到很少人講這塊(產假前先留停不給薪) 所以想問看看
作者: t1t2t3t4 (老老)   2017-02-16 16:54:00
育嬰留職停薪相關法條沒有說明什麼時候才可以開始申請,我解讀是公司同意就可以,如果有解讀錯誤或漏看法條部分,再麻煩版友補充,謝謝
作者: 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   2017-02-16 16:55:00
專業給推
作者: licagirl (阿孟)   2017-02-16 17:02:00
要有未滿3歲的小孩才能請育嬰留停啊......還沒生怎麼請
作者: newef (\新衣服/)   2017-02-16 17:06:00
推專業文!!!
作者: t1t2t3t4 (老老)   2017-02-16 17:11:00
回licagirl版友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的確有說3歲前,我的解讀法令是最低標準,今天只要公司同意小孩出生前甚至小孩5歲時都可以申請,優於法令沒問題,我的解讀是這樣,有錯誤還請版友補充,謝謝
作者: puppy0327 (低調奢華)   2017-02-16 17:12:00
如果要解讀成還沒生前三個月就要育嬰留職停薪,那應該與育嬰立法意旨不符吧,此外育嬰留職停薪辦法內亦有要求當事人"應"提供嬰兒出生年月日~
作者: kirorolove (誰喵我?)   2017-02-16 17:15:00
請律師,然後安心去生產,等公司給你錢
作者: puppy0327 (低調奢華)   2017-02-16 17:15:00
如果公司要給予優於法規的留職停薪,那自然不受規範,但就不能去引用性平法的育嬰留職停薪方式來侷限之~
作者: t1t2t3t4 (老老)   2017-02-16 17:17:00
謝謝puppy0327版友補充
作者: puppy0327 (低調奢華)   2017-02-16 17:22:00
感謝T大完整精闢的解說~雞婆補充一下,一般的留停要退勞保,育嬰留職才可以續保而且遞延繳納~
作者: yjlee0829 (Pony)   2017-02-16 17:29:00
有看有推 寫得好清楚
作者: t1t2t3t4 (老老)   2017-02-16 17:36:00
懷孕是很辛苦的QQ,希望能懂得保護自己權益
作者: ffv111 (死做活做像條狗)   2017-02-16 17:49:00
專業 ~
作者: lala0317 (拉拉)   2017-02-16 17:50:00
好專業 立馬收藏怕以後生小孩用的到 QQ
作者: lay911225 (藍調人生。)   2017-02-16 17:55:00
作者: cute12 (\( ̄艸 ̄")/)   2017-02-16 18:15:00
專業推
作者: GENU (中華民國萬歲!!!)   2017-02-16 18:25:00
這公司真大膽,孕婦也敢動
作者: youwhite (white)   2017-02-16 18:43:00
作者: sc1 (sc1)   2017-02-16 19:45:00
不然別生了活下去
作者: footy (小咖)   2017-02-16 20:00:00
育嬰留停要出生證明唷!(已請過)。
作者: laladeer (laladeer)   2017-02-16 20:21:00
已收藏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7-02-16 20:34:00
這篇要M才對
作者: nforcex   2017-02-16 20:56:00
感謝
作者: Doralice   2017-02-16 20:56:00
作者: princetamaki (晴空的赤臘角機場)   2017-02-16 21:15:00
推教學文
作者: milanookimo (王大元)   2017-02-16 21:18:00
很棒!推!
作者: t1t2t3t4 (老老)   2017-02-16 21:20:00
回footy版友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法條的確有規定要準備哪些資料才能跟公司提出申請,但公司如果同意也可以不用準備資料,看公司制度而定
作者: popokill1 (chaospopo)   2017-02-16 21:57:00
推 實用
作者: Eslin (葉兒飄飄)   2017-02-16 22:03:00
求後續!
作者: sosoeyes (soso)   2017-02-16 22:05:00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7-02-16 22:11:00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17-02-16 22:34:00
MMMMMM
作者: snoko54 (nothing~)   2017-02-16 23:11:00
超專業
作者: cookloop (丟我水球)   2017-02-16 23:41:00
這篇該M
作者: newef (\新衣服/)   2017-02-16 23:58:00
沒板主
作者: love6437 (小娃娃媽咪)   2017-02-17 00:08:00
補充,應該是要申請育嬰津貼才要寶寶出生證明,一般育嬰留停在公司端就是=留職停薪,所以推斷,要提早請可以絕對沒問題,只是產假薪資要在職,提早請就少兩個月薪資這樣
作者: t1t2t3t4 (老老)   2017-02-17 00:20:00
謝謝love6437版友補充 就是這樣
作者: xunter123 (火星來的)   2017-02-17 02:50:00
作者: ssdog (ssdog)   2017-02-17 07:21:00
good
作者: AlphaMC (偶爾出聲)   2017-02-17 08:24:00
專業推,且有引用法條解釋,白話易懂
作者: pulato16 (1616161616161616161616)   2017-02-17 09:28:00
M
作者: needshe520 (小明無所不在)   2017-02-17 09:42:00
太專業了,人人都受用
作者: jing007 (jing007)   2017-02-17 09:58:00
不可抗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是指公司,不是員工喔?
作者: puppy0327 (低調奢華)   2017-02-17 10:40:00
回love6437根據您的請法,那就叫做留職停薪,跟性平法所保障育嬰留職停薪沒有關係,自然不受性平法保障,而且要退勞保~既然不受性平法保障的留職停薪,自然就不能強壓公司接受以及提供性平法保障的內容~
作者: iop982002 (一尾)   2017-02-17 15:22:00
專業推 沒板主不能M 幫高調
作者: abc5555 (前進)   2017-02-17 16:15:00
push
作者: kerr123 (卡爾)   2017-02-17 16:21:00
作者: sayuriayumi (小妖)   2017-02-17 19:36:00
補充@@,不過實務上很少有人這樣留停不要產假的薪水,或者是產假前復職再請。大多都是懷孕就直接請安胎假接著請產假然後育嬰留停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7-02-17 21:10:00
作者: ibb06190504 (Elyse)   2017-02-18 00:33:00
推專業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7-02-18 07:46:00
直接檢舉就對了
作者: goodsun   2017-02-18 09:27:00
好文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