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iran (小o)》之銘言:
: 不知道能不能在這邊詢問...
: 想請問一下大家
: 小妹之前擔任業務人員
: 在去年11月底遭公司資遣
: 公司資遣的理由是公司縮編、財務困難
所以是勞基法11條第二項資遣你?
有給你非自願離職單嗎?
: 沒有任何工作過失
: 且最近開放職缺陸續應徵新人
: 根本沒有虧損事實
有沒有虧損是看財報
我猜公司的財報或許是虧損的
: 請問這樣算違法資遣嗎?
法庭上沒有"違法資遣"
只有請求"恢復僱傭關係存在"
但已經超過了30日....所以自己努力google囉
: 現在有打算直接提訴訟
: 請問大家怎麼樣主張對我比較有利呢?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