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是否自己該識相點離職呢?(新鮮人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7-03-05 12:30:08
原po剛畢業一年,其實我覺得描述的毛病都還好,真的沒那麼罪大惡極。想當年我剛畢業
也是常摸魚,不懂主動要我主管一步步教,(不過我在公司兩年後才敢遲到)現在也是活得
好好的。換了幾份工作,職場上也常有偶爾摸魚,遲到的同事甚至主管。(現在主管每天
遲到半小時以上,已在同個公司13年,待2年的同事每週遲到約2-3次。)
當然要求自己是好的,我現在回想也會覺得當初過太爽。但是原po要求自己一定是要從讓
自己更好的出發點而不是服從規定。合理的規定要遵守,不合理的規定要懂得反抗,提早
2-30分到公司真的沒必要,頂多5-10分吧。不過這樣是讓自己更從容,還可以摸一下上個
廁所什麼的,不是提前上班。
個人認為原po最大的問題就是取代性太高,所以公司認為根本沒必要有人帶你。有些公司
很重視遲不遲到,有些公司彈性上下班,這真的要看公司風氣。正常來說,也應該要有人
在原po一開始犯錯時就提點,屢教不
改才資遣。
到底還要不要做這種專業性極低,其實就是個長期打工,沒發展性的工作。才是原po需要
好好思考的。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3-05 12:32:00
這種工作就是混日子打工性質 一堆人只看po缺點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7-03-05 12:35:00
而且原po才領23k耶,不就是打工嗎?
作者: hsiaoxeta (Eunice)   2017-03-05 12:38:00
打工又怎樣?他沒自由選擇職業嗎?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7-03-05 12:57:00
打工,當你知道要進去工作就知道是打工了吧不是說我本來就知道這個工作就是打工,然後進去才在那邊嫌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7-03-05 12:58:00
有選擇職業的自由 但不代表能找到想要的工作~得有能力 背景 才有更多的選擇 不然選來選去都是這種缺
作者: hsiaoxeta (Eunice)   2017-03-05 13:01:00
原po哪有嫌?都嘛是你們嫌棄他為何要做那份工作?真好笑!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7-03-05 13:22:00
http://i.imgur.com/06VenF0.jpg第一段,原PO自己陳述~
作者: NaClman   2017-03-05 13:23:00
看不出有嫌棄的感覺欸~這不就是事實陳述嗎~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7-03-05 14:18:00
愕,挑戰性是進去工作後才知道沒挑戰性?
作者: petertg (TG)   2017-03-05 19:27:00
誰可以告訴我約聘的打字人員是能有什麼挑戰性?
作者: makio (shiawase^^)   2017-03-05 19:43:00
原po描述的問題絕非罪大惡極,而是做人的基本態度都不懂的問題,重要是,還想找藉口。主管遲到不代表屬下就可以遲到,老闆在主管背後非常火,只是你不知道而已。準時是做人的基本道理,遲到還大言不慚,唉。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7-03-05 20:53:00
遲到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 該做的事做好老闆連遲到都要計較 以後怎帶人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7-03-05 21:34:00
老闆知道主管遲到,主管還跟公司特別談遲到多久下班補回來就好。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7-03-06 08:13:00
這篇中肯。話說我不太認同什麼做人的道理、說什麼原po態度不好的幹話。就說原po最大問題,頂多就他自己講的不服從前輩。但是才23k的待遇,是要有多服從多敬業,然後每天不能遲到?又不是在當兵,這麼愛計較去要求公司用高薪去請素質更好的人啊?怎麼跑去檢討拿23k的?再說遲到就是很表面,太過分才會有人閒話。工作進度都有做完、業績都有達到。那跟當兵要把摺棉被摺好是一樣的道理。公司文化沒有特別強調,真的不是約談的理由,大多當著同仁面講一下就好。可能有的網友在日商待過,所以他回文會很要求這點吧?通常會被約談,人的問題比較嚴重,原po會不會是被前輩搞?是的話,這些小事都被列下來,要搞他的可能不只一個前輩……。
作者: Becque (....)   2017-03-07 11:51:00
薪資不管各位覺得高或低 是雙方同意成立的但做任何事 代表你自己的為人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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