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借個標題問一下
年初時有收到去年短暫工作一個月地方寄來的扣繳憑單
扣繳憑單的給付總額是的22,009
但我實際領到只有17,278
是因為勞健保被扣掉嗎?
但勞健保依級距來算雇主+自身負擔=2629+777=3406
再加回去17278+3406=20,684 (??)
因為這間公司待遇非常不好
所以任職期間有請幾天假去其他公司面試
我其實不在乎他薪水有沒有少給 (反正目前已有穩定的工作)
但是我看到原po下面的推文才驚覺
我是不是被當成人頭讓他們虛報薪資
然後害我今年要多繳稅??
如果是真的這部份我就要據以力爭
想請教版友是否有這種情形發生??
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