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約聘定期 兩年有資遣費?

作者: designguy (~~)   2017-05-25 00:47:10
小弟在某電視台工作 前陣子有裁員一波的
請問如果是跟公司約聘一年定期契約
隔年續約 定期契約 即將約滿 公司將不續約,且在找人
這樣算可已算是 不定期嗎?要求申請資遣費?
爬文看到 以下第二條看不太懂.... 我是沒有間斷續約定期XD
「定期契約」屆滿後,若有(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
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之情形時,則顯係雇主以約定「定期契約」之名,
而行「不定期契約」之實,
故勞基法第9條第2項特別規定此兩種情形仍應
視為不定期契約,以保障勞工依法得享有之權益。
有聽朋友說郵局 約聘都會相隔一個月 簽約
所以這樣可以規避 不定期 而是定期的問題?
謝謝鄉民希望給予意見~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5-25 08:47:00
只要約滿又續,中間中斷"工作"不滿30日,就會被視為不定期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17-05-26 12:24:00
可以
作者: TJCombo (老頭)   2017-05-26 16:36:00
其實可以問看看地方勞保局,他們有諮詢
作者: kilw (奇摩)   2017-05-26 20:28:00
直接詢問勞工局會比較快一點,平常他們就是在處理這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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