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停班後續工作 勞動部:加班費加倍

作者: lazy321 (amen)   2017-06-03 09:54:38
停班後續工作 勞動部:加班費加倍
針對昨日全台各地傳出豪雨災情,勞動部強昨(2)日特別強調,如果宣布停班課之後,
雇主讓勞工留下繼續工作時,宜依加班費規定、加發工資。
勞動部表示,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公司因為天災需要勞工留下來協助,須按《勞基法》
相關規定,可不經勞工同意,調派勞工加班,惟加班費要「加倍發給」,且於24小時內通
知工會、或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但勞動部強調,雇主要有必要措施、注意勞工的安全問題

受到西南氣流與滯留鋒面影響,北台灣昨出現強降雨,導致基隆市全市、以及新北市、苗
栗縣、南投縣的部分地區從下午開始,接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
等司司長謝倩蒨昨日指出,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在工作所在地宣布停班之後,勞工受到大雨影響無法返家,仍留在公司內工作,因為有
服勞務的事實,雇主宜加給工資,如果勞工未能提供勞務,也不宜扣發工資。
謝倩蒨強調,如果是在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公司因為天災需要勞工留下來協助,就必須
依照《勞基法》第32條第3項規定,可以不經得勞工同意,調派勞工加班,加班費要「加
倍發給」,但必須要在24小時內通知工會、或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在事後補給勞工適當
的休息時間。
謝倩蒨提醒,雇主如果要求勞工繼續工作,就要有相對的必要措施、注意勞工的安全問題
,由於勞工在通勤路線若發生意外,都屬於職災補償範圍,雇主也需協助勞工平安返家。
勞動部強調,如發生縣市政府未宣布停班,但勞工上班、居住或上下班必經之地確實因淹
水、暴雨等導致道路中斷,雇主不得視為遲到、曠職、或強迫勞工請事假等其他假別,也
不得強迫勞工補工作、扣發全勤等不利益處分,違反規定可罰2到100萬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03000077-260202
作者: chister ( )   2017-06-03 09:56:00
「宜」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6-03 10:44:00
宜 代表就看老闆要不要這樣做
作者: yesmotel ( )   2017-06-03 11:09:00
yeeeeeeeeeeeeeee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6-03 11:18:00
宜 就是不用的意思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6-03 12:29:00
宜 老木... 乾脆回家睡覺清家園
作者: ddijk (空無一物)   2017-06-03 12:47:00
宜 = 最好是有 沒有也沒關係唷~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7-06-03 17:05:00
應該要平方 不是加倍
作者: weiyumystery (欸嘿嘿)   2017-06-03 17:29:00
講個笑話 臺灣的加班費
作者: SKII588   2017-06-03 19:38:00
噓宜,我們公司防災假是不給錢的
作者: roy53 (R)   2017-06-04 13:37:00
宜=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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