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預計一週後提離職,但本身未滿三個月,且公司有全勤獎金制度,擔心提早講會被要求當
天走人、因此沒有全勤。
適逢月底,原預計要開始學應付帳款作業,公司使用鼎新系統。本身完全沒做過類似工作
,鼎新目前僅接觸一點點,查詢過去帳款紀錄的部分而已。
因為應付這部分,現在算是有點被盯,其他事情太多壓縮到時間、導致已經25號還沒開始
作業。
想麻煩大家幫忙評估現在的我應該這麼選擇比較恰當....
A是裝沒事請教,然後五天後提離職。(但我擔心的點就是五天弄不完,反而要走的時候
,事情沒告一段落很麻煩)
B就提早說,但說完到真正離開的那段時間,我覺得會很痛苦。所以比較傾向當天講、當
天走,自己會預先把事情可以收拾的弄個段落這樣。
當然沒有全勤也沒什麼大不了,只是希望可以有更好的方法~
沒有做過應付,實在沒概念學到可實際作業的時間大約要多久。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