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狀況!
昨晚11點多寫信給老闆和直屬主管,外加cc同事
說明因為今天兩次找老闆欲說明離職ㄧ事皆被推託無法順利說明
所以只好寫信說明離職
信裡有感謝客套話,但也有頒出勞基法10天前預告
結果傳完後,半夜一點多老闆把我的信箱密碼改掉
同時今天一早來到公司發現我的筆電被收走
然後早上主管跟我約談,一劈頭就說你憑什麼寄信給xx同事
誰準你自己安排要交接給誰
還說 你做事有沒有用大腦。 你是智障嗎?
然後又說 你頒出勞基法,你知道你之前寄錯信,把經銷代理價格寄給end user,
造成公司損失,我也可以告你洩密罪
(這部分的確是我粗心出的大包,但他拿洩密罪來堵我真的有辦法成立嗎?)
最後,老闆就說你做到今天就好(那昨天主管跟我說的人力很緊是?)
然後今天完成交接 (但我電腦被收走了,資料都在裡面,怎麼交接?)
請問各位有碰過這情形嗎?
我該如何自保呢?
謝謝大家
※ 引述《iambakr (123)》之銘言:
: 小弟在原公司剛滿四個個月,因另有其他公司offer,所以小弟打算跳槽
: 根據勞基法,滿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需要10日預告
: 又新公司押on board日為9/26
: 所以小弟今日跟原公司主管提離職,押9/22 或 9/25最後一天
: 但是原公司為小公司,已經有一位業助請產假
: 然後業務團隊加主管含我才四個人
: 主管下下星期又要出差,其中一位業務9月底要請假出去玩
: 等於我離職,公司會有點開天窗,也來不及找人
: 他有點怪我為什麼這個時間點才講,而且沒有站在他立場想
: 雖然我知道站在他立場想好像也有點不妥
: 但是已經跟新公司延期一次了,要再跟新公司延期好像也說不過去
: 請問大家,要如何有智慧地解決這個問題?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