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niyam (蛤)
2017-10-04 17:50:14手機排版請見諒
在桃園八德某家工業公司任職1年9個月
因為受不了有躁鬱症的主管常常當眾漫罵,所以9/27提出離職申請,9/30經過約談後有被
慰留,原本想繼續工作,但10/3下午那位主管突然衝進辦公室叫我不準踫電腦,並把個人
物品收走後離開公司,當下有另一位同事剛好看到這個過程
(事後還發現他有動了我的私人帳號)
因為他以那份離職單叫我離開公司,不能算資遣
人資說那位主管以這種方式叫別人離職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但他仗著有靠山,所以只要他
不喜歡的人他都會想辦法逼退別人
我手邊有當時的錄音檔
內容包含:他就做到今天沒有原因、董事長同意了(但事後董事長表示不知情)、已經交
接完工作了(完全沒有)
請問除了勞工局的申訴以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勞工權益,至少不要讓那位主管繼續
囂張下去...
作者:
xiaomity (sincerity)
2017-10-04 18:21:00感覺董事長也不想介入
作者:
eno4022 (eno)
2017-10-04 19:08:00我不懂耶,搞到這樣你還想留著繼續做?你在意的點是啥啊?如果是我就ok老子不幹就直接走了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7-10-04 19:50:00你都丟離職單了 真的告你不會贏欸 你說的董事長跟交接沒都不是上法庭後可以被證明的東西 只錄到這個很難告他 錄到他罵髒話人身攻擊還可能比較有用
告詐欺會成立嗎?職場上嘴悅敢唬爛的好像越吃香碰到一堆先虎再說,被揭穿了拿他沒轍的那種人
作者:
f124 (....)
2017-10-05 09:20:00你都簽離職了是在哭啥?
作者: sacredsasa (sa) 2017-10-05 12:19:00
主管慰留又要人家走實在不厚道
作者:
ssdog (ssdog)
2017-10-06 11:13:00你自己都提離職有啥好講的?真奇怪 來這討拍?
作者:
vpman (haha)
2017-10-07 13:49:00提出離職時有約定離職日期了嗎??沒有的話,立場就是先預告二十天後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