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連署勞基法應刑罰化且大幅提高行政罰鍰

作者: m10423010 (apeace)   2017-11-11 18:35:21
大家好,
目前連署人數超過1700人,請大家幫忙分享,如果沒有連署成功會很可惜,謝謝。
PS:本人PTT帳號登入次數還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鄉民能夠幫忙分享,謝謝
提案網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請大家能夠幫忙分享與連署,謝謝大家
以下是我的3點建議:
1.企業雇主違反勞基法後,十天內不改善並故意違法的雇主(或企業負責人):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罰金或其他勞務替代,可連續處罰。
2.勞基法的罰鍰應提高:10萬~1000萬,可連續開罰
3.增加勞檢員人力
作者: a818208 (Ww小獵人wW)   2017-11-11 19:39:00
改成對一個勞工違規就罰一次會比較好。
作者: FDAer (FDA-Hank)   2017-11-11 20:09:00
作者: s2836905 (寡人)   2017-11-11 21:47:00
這個一定沒有媒體會報QQ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17-11-11 22:07:00
我是覺得刑罰有點誇張,但拉高罰鍰是必須的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11-12 01:32:00
反對反對,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可笑。
作者: furio (void)   2017-11-12 02:26:00
為什麼只有企業雇主要罰,其他人違反勞基法的就不用罰?
作者: Imhuang (我是黃)   2017-11-12 09:43:00
前幾天一例一休過關商業媒體也是淡化報導,就算有,其報導方向也是政治口水*過關->修法放寬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1-12 11:19:00
本版可以正名為勞工夢幻樂園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7-11-12 13:45:00
行政法是行政法 刑法是刑法 沒有那種對你有利對他人不利的半套法則
作者: SSSONIC (...)   2017-11-12 17:06:00
雖然很有意義 但是這鬼島那兩大黨 還是別幻想了
作者: sherry00300 (小蜂)   2017-11-13 15:48:00
就是有樓上這種一直說是幻想的人才會是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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