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雇主因職務交接為由拒絕謀職假

作者: ciakkk040156 (險峻的海峽)   2018-01-30 23:39:36
各位好,
因為最近遇到與公司申請謀職假被拒的狀況,
想看看板上意見
事由:
本週一整個部門被預告只能聘用到年前(2/14),
查詢被資遣相關權益之後,得知每週將可以申請最多兩天的謀職假,
我與若干同事恰好都申請了本週四、週五作為謀職假,
但雇主卻只准假週四,並以下週二三選一天再給我們申請作為補償,
原因是他提出週一、週四、週五是可交接工作日,並規定且不得連續請假三天。
目前他提出的說法是交接問題。
雇主在週一與部門討論工作規劃之後,措手不及地接續告知即將資遣
不准謀職假讓我與同事非常困擾,
請問各位先進,雇主此行為是否有違法之情事?
我是否應該在明天詢問勞工局,有相關的法扶資源嗎?
謝謝大家,想聽聽看大家意見,應該如何做比較好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1-31 03:40:00
理他喔,就不去上班就好啦,頂多扣你薪不是嗎?保留他不准假的相關紀錄,他如果真扣薪之後再去申訴自己的未來要緊,資遣人的垃圾公司管他那麼多幹嘛交接可不是勞工的義務
作者: mandy2017 (mandy)   2018-01-31 07:28:00
交接不能為由
作者: ciakkk040156 (險峻的海峽)   2018-01-31 09:19:00
謝謝大家推文,我知道怎麼做了
作者: t64141 (榕樹)   2018-01-31 09:55:00
都整個部門裁掉了還交接什麼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8-01-31 18:36:00
樓上突破盲點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8-01-31 21:51:00
老闆最怕大家都懂勞基法
作者: laura117 (阿波)   2018-01-31 22:54:00
積極爭取給推 前公司也是極愛吃員工豆腐 多增進法律知識硬起來保護自己
作者: frankgeorge3 (阿宇)   2018-02-01 0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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